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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敵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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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1年(黎曉元年)2月16至2月26日 一場在特維斯共和國的自行政變(也被寫為自我政變,意思為領導人未換但領導人改變國家政治環境及體制以此擴權),導致兩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兼持有特國國籍者遭逐出廢籍,並對中共宣戰,大共和黨黨內派系特維斯社會自由主義行動陣線則在2月18日公布「十三項鐵條」 ==== 十三項鐵條 ==== 1.立法戶實施直接民主 2.正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宣戰 3.廢除敵國人士所持有的特國國籍,並對敵國人士在持有特維斯共和國國籍期間內所犯下之罪責、罰責進行追究,設置「危害國家份子裁決庭」 4.設置大特維斯擴大領域統治部(擴統部)、實施經濟租借地、宣布領土虛擬化、紙筆化 5.頒布難民問題之行政命令或法規 6.大共和黨部門將由特維斯社會自由主義陣線暫時接管 7.學術研究之共產思想讀物不受此政變影響 8.中共國旗(五星旗)未經政府機關同意,放置處即視為敵方機構、控制區 9.防域員轉為特維斯自由軍 10.防疫中心、邦交國優待政策不受影響 11.狹持銀行機構、國庫,改變匯率 12.廢除無能的監察戶 13.重啟研發生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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