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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行政會議」:修訂間差異

增加 87 位元組 、​ 2024年7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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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L992移動頁面國家邦聯協議會聯邦行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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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聯事務會議'''(英文:'''The Confederation Affairs Conference''')是[[蒙萊納瓦聯邦|蒙萊納瓦]][[國家邦聯]]的主要權力機關,而基於憲法規定,事務會議應由聯邦總統、聯副總統、國務總理及國家邦聯各構成國總督共同組成,而聯邦之邦及領地構成瓦倫克爾-漢孜高瓦地區,並得選舉一名代表參與邦聯事務會議。
'''行政會議'''(英文:'''Federal Executive Council''')是[[蒙萊納瓦聯邦|蒙萊納瓦]][[國家邦聯]]的主要權力機關,而基於憲法規定,聯總統、聯副總統、蒙聯國務總理、蒙聯總督及構成國政府首腦是聯邦行政會議的當然員,瓦倫克爾-漢孜高瓦地區被允許派任一名代表,而聯邦之邦及領地構成瓦倫克爾-漢孜高瓦地區,並得選舉一名代表參與行政會議。


基於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國家聯事務會議以總統為主席,現任聯邦總統暨邦聯事務會議主席為[[鄭靖永]],其自2022年5月30日起擔任總統。
基於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行政會議以總統為主席,現任聯邦總統暨邦聯事務會議主席為[[何韋臣]],其自2024年5月30日起擔任總統。


== 簡介 ==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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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責及組織 ==
== 職責及組織 ==
=== 職責 ===
=== 職責 ===
基於憲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國家聯事務會議有權:
基於憲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行政會議會議有權:
#協調聯邦政府與各構成國之關係;
#協調聯邦政府與各構成國之關係;
#向國民議會提出有關國家邦聯事務之法案;
#向國民議會提出有關國家邦聯事務之法案;
第15行: 第15行:
#宣布特定事項為聯邦政府之負責事務;
#宣布特定事項為聯邦政府之負責事務;
#本憲法或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責。
#本憲法或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責。
對於聯邦政府負責事項之宣布,應以全體出席代表全數同意後為之。
對於聯邦政府負責事項之宣布,應以全體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為之。
 
== 組織 ==
 
== 參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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