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旦主義」: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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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政治=== | ||
幸旦主義支持君主立憲製,立憲君主不僅可以確保國家政治的連續性和合法性,而且還可以防止任何一方獨斷專權。 | 幸旦主義支持君主立憲製,立憲君主不僅可以確保國家政治的連續性和合法性,而且還可以防止任何一方獨斷專權。同時,幸旦主義要求把君權控製在一個很小的范圍內,幸旦主義認為,君主權力過大會極大地導致政治的不穩定,並且不利於民主。 | ||
幸旦主義繼承了原先鬆國民權主義運動所提倡「皇在法下」,要求法律大於皇帝,「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張沐瑤多次拜見[[祝佐隱|大興陛下]],向其表明態度,並迫使[[祝佐隱|大興陛下]]頒佈《遵守法度之詔》。這句話最早於民權主義運動時期所提出,現在被幸旦主義繼承,是君民平等論的重要體現。幸旦主義不但要求「皇在法下」,更是要求「皇民平等」,皇帝只有在身份和一些特殊方面有特別地位,其他均應與民眾無異,皇室、貴族也應該與平民相同。 | |||
幸旦主義繼承了原先鬆國民權主義運動所提倡「皇在法下」,要求法律大於皇帝,「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張沐瑤多次拜見[[祝佐隱|大興陛下]],向其表明態度,並迫使[[祝佐隱|大興陛下]]頒佈《遵守法度之詔》 | |||
===經濟=== | ===經濟=== | ||
幸旦主義認為,必須要把市場經濟和政府計劃相結合,不能只實行市場或計劃經濟。 | 幸旦主義認為,必須要把市場經濟和政府計劃相結合,不能只實行市場或計劃經濟。但幸旦主義更加希望市場經濟可以佔主要的地位,認為更加自由的環境才能夠發展經濟。 | ||
幸旦主義還同時要求政府對於國內資本的完全控製力,認為自由的貿易只是政府賜予的權利,當國家有需要時,必須保證政府對於國內資本的100%調動能力,要求建立市場監控機製,打擊特別惡劣的投機行。 | 幸旦主義還同時要求政府對於國內資本的完全控製力,認為自由的貿易只是政府賜予的權利,當國家有需要時,必須保證政府對於國內資本的100%調動能力,要求建立市場監控機製,打擊特別惡劣的投機行。 | ||
對於當時國內貨幣林立,國內匯率不一致的情況,幸旦主義要求,將國家的發幣權統一集中於[[爐葦銀行]]之中,統一使用邦幣 | 對於當時國內貨幣林立,國內匯率不一致的情況,幸旦主義要求,將國家的發幣權統一集中於[[爐葦銀行]]之中,統一使用邦幣。原幸旦主義認為,浮動的貨幣匯率是外部勢力顛覆鬆國的途徑,故而反對浮動匯率,堅持與黃金掛靠,但新幸旦主義不再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