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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樹屋條約」: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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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樹屋條約'''是[[臺朗共和國]]與[[魏爾福德共和國]]於2024年(拓殖曆72年)8月24日於[[2024年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大會]]上簽訂的條約。
{{Infobox treaty
| name = 小樹屋條約


| image = 455691703_932468628895555_2827715677189238942_n.png
| image_width =
| caption = 小樹屋條約正本。
| type = 國家合併條約
| condition = 生效中
| date_drafted = 2024年8月24日
| date_signed = 2024年8月24日
| location_signed = 臺北市
| date_sealed =
| date_effective = 2024年8月24日
| date_expiration =
| signatories = {{Flag|臺朗}}[[邱昱舜]]<br>{{Flag|魏爾福德}}[[Ionnes Chua|Sean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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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positor =
| language =
| languages = 中文
| website =
| wikisource =
}}
'''小樹屋條約'''是[[臺朗共和國]]與[[魏爾福德共和國]]於2024年(拓殖曆72年,臺朗11年)8月24日於[[2024年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大會]]上簽訂的條約。
==歷史背景==
==歷史背景==


==條約內容==
==條約內容==
 
<blockquote>'''第一條'''
'''第一條'''


本條約作為臺朗共和國與魏爾福德共和國聯合之基礎,約定共同成立臺朗共和國。
本條約作為臺朗共和國與魏爾福德共和國聯合之基礎,約定共同成立臺朗共和國。
第12行: 第32行:
'''第二條'''
'''第二條'''


兩國一致同意以臺朗大憲章為正式憲法。
兩國一致同意以[[臺朗大憲章]]為正式憲法。


'''第三條'''
'''第三條'''
第32行: 第52行:
'''第八條'''
'''第八條'''


本條約由兩國政府簽訂,自臺朗十一年,即公曆六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本條約由兩國政府簽訂,自臺朗十一年,即公曆六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blockquote>
 
[[檔案:455691703_932468628895555_2827715677189238942_n.png|縮圖|小樹屋條約正本。]]


==軼聞==
==軼聞==


沒有人知道為什麼小樹屋條約沒有第五條。
沒有人知道為什麼小樹屋條約沒有第五條。
[[category:條約列表]]
[[category:臺朗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