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大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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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大會]](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Conference, ICAC)是由[[微國國際民航組織]](Micro-Stat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MSICAO)主辦的大型民航國際會議,於每個月的第一個禮拜 | [[國際民航大會]](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Conference, ICAC)是由[[微國國際民航組織]](Micro-Stat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MSICAO)主辦的大型民航國際會議,於每個月的第一個禮拜日依據《[[國際民航公約]]》召開,旨在促進全球航空業界的合作與交流,探討航空領域的最新技術、法規和管理趨勢、修改和更新《[[國際民航公約]]》。該大會吸引了來自各國的政府代表、航空公司、機場管理機構、航空管制員和學術界的專家學者參加。 | ||
== 歷史背景 == | == 歷史背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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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主席 ==== | ==== 會議主席 ==== | ||
由秘書長擔任,負責主持大會並確保會議順利進行。 | 由秘書長擔任,負責主持大會並確保會議順利進行。 | ||
==== | ==== 理事會 ==== | ||
理事會由理事國組成,負責制定會議議程、審核提交的學術論文和技術報告,並組織專題討論和工作坊。 | |||
==== 秘書處 ==== | ==== 秘書處 ==== | ||
秘書處負責會議的籌備工作(通常交由行政局總務處),包括邀請演講嘉賓、安排場地和後勤保障。 | 秘書處負責會議的籌備工作(通常交由行政局總務處),包括邀請演講嘉賓、安排場地和後勤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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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各成員國準時參與,並遵守相關規定及安排。</ref> | 敬請各成員國準時參與,並遵守相關規定及安排。</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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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屆 || [[File:盧米涅企業共和國國旗.png|25px]][[盧米涅企業共和國]]盧米尼亞大市 || 26國 || 2024/10/06 || 例行會議<ref>取自2024/10/02 微國國際民航組織(MSICAO)公告消息: | |||
經各成員國投票決議,盧米涅企業共和國盧米尼亞大市為第三次國際民航大會之舉辦地點。秘書處依據《國際民航公約》第一版第一章第四條規定,正式公告如下: | |||
第三次國際民航大會將於2024年10月6日(日)正式開幕。大會議程將於每週六、週日20:00至22:00(UTC+8)進行,直至此次大會圓滿結束。 | |||
敬請各成員國準時參與,並遵守相關規定及安排。</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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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屆 || [[檔案:萊其亞聯邦國旗.png|25x25px]][[萊其亞皇冠領地及立窩尼亞伏林領地聯邦]] || 32國 || 2024/11/03 || 例行會議<ref>取自2024/10/31 微國國際民航組織(MSICAO)公告消息: | |||
經各成員國投票決議,萊其亞皇冠領地及立窩尼亞伏林領地聯邦但澤市為第四次國際民航大會之舉辦地點。秘書處依據《國際民航公約》第二版第一章第四條規定,正式公告如下: | |||
第四次國際民航大會將於2024年11月3日(日)正式開幕。大會議程將於每週六、週日20:00至22:00(UTC+8)進行,直至此次大會圓滿結束。 | |||
敬請各成員國準時參與,並遵守相關規定及安排。</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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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屆 || [[檔案:萊其亞聯邦國旗.png|25x25px]][[萊其亞皇冠領地及立窩尼亞伏林領地聯邦]] || 34國 || 2024/12/15 || 例行會議<ref>取自2024/12/10 微國國際民航組織(MSICAO)公告消息:第五次國際民航大會經各成員國投票決議將於2024年12月15日(日)20:00 | |||
於萊其亞皇冠領地及立窩尼亞伏林領地聯邦(LLV)正式開幕。 | |||
大會議程將於每週六、週日20:00至22:00(UTC+8)進行,直至此次大會圓滿結束。 | |||
敬請各成員國準時參與,並遵守相關規定及安排,若此次大會因有事無法參與,請於12/15(五)前向秘書處提出請假或派替代之代表,否則依據《國際民航公約》第十章第七十三條第四項:「連續三次大會未出席而未提前請假或安排替代之代表者。得由大會三分之二參與國投票後取消成員國身分」</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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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屆 || [[File:盧米涅企業共和國國旗.png|25px]][[盧米涅企業共和國]]盧米尼亞大市 || 34國 || 2025/01/12 || 例行會議<ref>取自2025/01/09 微國國際民航組織(MSICAO)公告消息: | |||
第六次國際民航大會經各成員國投票決議將於2025年1月12日(日)20:00 | |||
於萊其亞皇冠領地及立窩尼亞伏林領地聯邦(LLV)正式開幕。 | |||
大會議程將於每週六、週日20:00至22:00(UTC+8)進行,直至此次大會圓滿結束。 | |||
敬請各成員國準時參與,並遵守相關規定及安排,若此次大會因有事無法參與,請於1/11(六)前向秘書處提出請假或派替代之代表,否則依據《國際民航公約》第十章第七十三條第四項:「連續三次大會未出席而未提前請假或安排替代之代表者。得由大會三分之二參與國投票後取消成員國身分」</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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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行: | 第88行: | ||
== 未來展望 == | == 未來展望 == | ||
隨著航空業的不斷發展,國際民航大會將繼續擴大其影響力,促進全球航空業界的合作與創新。未來的大會將更加注重跨學科和跨領域的交流,推動航空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技術進步。 | 隨著航空業的不斷發展,國際民航大會將繼續擴大其影響力,促進全球航空業界的合作與創新。未來的大會將更加注重跨學科和跨領域的交流,推動航空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技術進步。 | ||
[[分類:微國國際民航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