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號內閣總理大臣令」: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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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號內閣總理大臣令'''(英語:The | '''第二十六號內閣總理大臣令'''(英語:The 26<sup>th</sup> Prime Minister’s Order)又稱「二十六號令」、「二十六號首相令」,是[[眾聯國聯邦政府]]於2025年3月20日所頒布的一份'''內閣總理大臣令''',亦是聯邦政府最後一次頒布內閣總理大臣令。該令直接援引眾聯國憲法第一條及第三十條,終止及解散第八屆眾聯國君皇陛下政府, 並確立[[眾聯國政府]]的成立和統治。{{Infobox treaty|image=[[檔案:《第二十六號內閣總理大臣令》.jpg|250px]]|long_name=內閣總理大臣最高行政命令|name=第二十六號內閣總理大臣令|condition=已生效|date_signed=2025年3月20日|signatories=[[華夏眾聯國首相|內閣總理大臣]] [[英韋希親皇]]|location_signed={{flag|華夏}}|parties=}} | ||
== 內容 == | |||
<blockquote> 自平安104年以降,眾聯國國力每下愈況,多屆政府仍未能解決根源問題,且君皇陛下久未視事。 | |||
根據制憲委員會對《憲法》之解釋,聯邦政府屬於君皇權力下放的機構,應視為君皇陛下之延伸部分,故此,皇室應當視為「政府」的一個組成部份,而君皇陛下久未視事顯然已經嚴重影響國家運作。 | |||
考量到國家現時局面及全體國民之意向,和《憲法》第一條憲法的主權在民原則和精神,本政府茲援引《憲法》第三十條「當華夏眾聯國內部民不聊生、政治腐敗,民主自由屢受挑戰,民眾有權利及義務推翻該政府」宣布: | |||
一、在眾聯國國家主權不受影響下,廢除奧爾德一世作為眾聯國信立世皇的地位,依慣例恢復其登基前之頭銜。 | |||
二、廢除奧爾德一世治下的眾聯國皇室,原皇室必要之事務由原大信立皇朝暨原眾聯國皇儲負責,並得使用「大信立皇儲令」之形式處理及發佈一切原皇室必要之事務。 | |||
三、解散「眾聯國君皇聯邦政府」及轄下各級機構,並由原第八屆眾聯國君皇聯邦政府內閣總理大臣擔任「眾聯國政府主席」,並領銜組建「眾聯國政府」接替所有職務。 | |||
四、經由原大信立皇朝暨原眾聯國皇儲與原第八屆眾聯國君皇聯邦政府內閣總理大臣的協商,協商一致同意持有原皇室成員身份者應同時持有其原皇室頭銜。 | |||
眾聯國君皇陛下聯邦政府 | |||
內閣總理大臣 茲令 | |||
正曆平安一零七年三月二十日 | |||
公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blockquote> | |||
== 影響 == | |||
該命令被認是眾聯國自2020年二八政革後所作出的最大改革,相比起2022年由聯邦政府所提出的[[眾看·眾尋]]計劃,該命令直接涉及眾聯國核心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