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評議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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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權 == | == 職權 == | ||
=== 外交事務 === | |||
第六十一條 | |||
評議會參與外交政策之制定。 | |||
評議會總統或副總統以個人或集體名義訪問外國或洽簽條約,至於集體名稱之使用,應先取得總統評議會同意授權。 | |||
第六十六條 | |||
總統評議會為外交事務之代表,其有權: | |||
一、決定蒙萊納瓦聯邦之外交政策; | |||
二、任命或召回駐外使節或代表; | |||
三、接受外國使節到任國書; | |||
四、批准或放棄國際條約; | |||
五、國家元首所擁有之其他外交職權; | |||
六、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權。 | |||
=== 立法程序 === | |||
第六十四條 | |||
總統評議會有限度的參與國家立法工作,其有權: | |||
一、召集國民議會臨時會議; | |||
二、召集聯邦主權議會臨時會議; | |||
三、向國民議會提出法律議案; | |||
四、否決國民議會議決之法律議案; | |||
五、以書函向聯邦主權議會及國民議會表示意見及建議; | |||
六、出席聯邦主權議會及國民議會會議並發言。 | |||
如總統評議會欲否決議案,應在諮詢[[國務最高議會]]之意見後方為之。 | |||
第六十五條 | |||
總統評議會應於以下情況解散議會: | |||
一、未有候選人於國務總理信任動議首次信任動議後兩個月內獲得半數; | |||
二、國務院內閣受不信任動議後由國務總理提請解散; | |||
三、國務總理以其他原因提請解散。 | |||
=== 任命 === | |||
第六十八條 | |||
任命案經國民議會表決同意後,總統評議會應履行下列職責: | |||
一、依信任動議結果任命國務總理; | |||
二、任命國務院機關首長; | |||
三、任命檢察總長; | |||
四、任命權利保護官; | |||
五、任命首席法官; | |||
六、其他法律規定之官員。 | |||
=== 軍事職能 === | |||
第六十九條 | |||
總統評議會為蒙萊納瓦聯邦國防軍之最高統帥,其有權: | |||
一、行宣戰或媾和之權; | |||
二、依法宣布戒嚴或緊急狀態; | |||
三、決定使用蒙萊納瓦聯邦國防軍; | |||
四、維護蒙萊納瓦聯邦之完整及獨立; | |||
五、授予軍銜; | |||
六、任命或免職最高指揮官; | |||
七、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權。 | |||
=== 司法、榮典與嘉獎 === | |||
第六十七條 | |||
總統評議會以總統會同副總統之名義,履行下列法定榮典職責: | |||
一、准予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 | |||
二、授予榮典或嘉獎公民; | |||
三、依照法律之規定授予國籍; | |||
四、其他憲法或法律所授予之職權。 | |||
== 運作 == | == 運作 == |
於 2023年11月28日 (二) 21:39 的修訂
總統評議會 The Presidiu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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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資訊 | |
機關類型 | 憲政機關 |
授權法源 | 《憲政命令第三號》 |
主要官員 | |
聯邦總統 | 鄭靖永 |
聯邦副總統 |
江誠佑及李齊洋、 |
任期 | 一年 |
總統評議會(英語:The Presidium)是蒙萊納瓦聯邦之國家元首機關,根據憲法,總統評議會由聯邦總統與副總統組成,而總統評議會象徵國家之獨立統一,且監督憲法之有效行使,並以集體決議原則,行使憲法所授予之職權。
職權
外交事務
第六十一條
評議會參與外交政策之制定。
評議會總統或副總統以個人或集體名義訪問外國或洽簽條約,至於集體名稱之使用,應先取得總統評議會同意授權。
第六十六條
總統評議會為外交事務之代表,其有權:
一、決定蒙萊納瓦聯邦之外交政策;
二、任命或召回駐外使節或代表;
三、接受外國使節到任國書;
四、批准或放棄國際條約;
五、國家元首所擁有之其他外交職權;
六、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權。
立法程序
第六十四條
總統評議會有限度的參與國家立法工作,其有權:
一、召集國民議會臨時會議;
二、召集聯邦主權議會臨時會議;
三、向國民議會提出法律議案;
四、否決國民議會議決之法律議案;
五、以書函向聯邦主權議會及國民議會表示意見及建議;
六、出席聯邦主權議會及國民議會會議並發言。
如總統評議會欲否決議案,應在諮詢國務最高議會之意見後方為之。
第六十五條
總統評議會應於以下情況解散議會:
一、未有候選人於國務總理信任動議首次信任動議後兩個月內獲得半數;
二、國務院內閣受不信任動議後由國務總理提請解散;
三、國務總理以其他原因提請解散。
任命
第六十八條 任命案經國民議會表決同意後,總統評議會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信任動議結果任命國務總理;
二、任命國務院機關首長;
三、任命檢察總長;
四、任命權利保護官;
五、任命首席法官;
六、其他法律規定之官員。
軍事職能
第六十九條
總統評議會為蒙萊納瓦聯邦國防軍之最高統帥,其有權:
一、行宣戰或媾和之權;
二、依法宣布戒嚴或緊急狀態;
三、決定使用蒙萊納瓦聯邦國防軍;
四、維護蒙萊納瓦聯邦之完整及獨立;
五、授予軍銜;
六、任命或免職最高指揮官;
七、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權。
司法、榮典與嘉獎
第六十七條
總統評議會以總統會同副總統之名義,履行下列法定榮典職責:
一、准予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
二、授予榮典或嘉獎公民;
三、依照法律之規定授予國籍;
四、其他憲法或法律所授予之職權。
運作
總統評議會會議
選舉
罷免與彈劾
成員
姓名 | 就任時間 | 政黨 | 居住地 | 職責 | 選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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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靖永 Jing-Yong Z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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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0日 | 公民聯盟 | ![]() |
第 5-6 任聯邦總統 | 2023年第六任總統選舉 | |
江誠佑 Cheng-You Jiang |
檔案:江誠佑官方肖像.jpg | 2023年9月18日 | 公民聯盟 | ![]() |
第 1 任聯邦副總統 | 2023年第一任副總統選舉 | |
李齊洋 Chi-Yang 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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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 | 中間派與獨立人士 | ![]() |
第 1 任聯邦副總統 | 2023年第一任副總統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