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檢察總長」: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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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責 ==
== 職責 ==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檢察總長依《[[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憲法]]》第十二條及《韓寧政府基本法》之相關規定,擁有以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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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檢察體系;
# 代表聯邦政府在聯邦司法院中依法提起訴訟;
# 監督各項偵查搜索行動之施行;及
# 監督聯邦調查機關之行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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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位更迭 ==
== 職位更迭 ==

於 2023年1月20日 (五) 13:01 的修訂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檢察總長
現任
林益善

2022年9月26日就任
尊稱 檢察長先生(非正式)
閣下(正式)
所屬 大檢察廳
任命者 聯邦總統
國民代表大會同意後任命
任期 一年
設立法源聯邦憲法》第十二條
首任 林益善
設立 2022年5月1日
薪資 無給職

科紐瓦與新韓志檢察總長(英語:Attorney-General of Conewiwa and New Hanchih)是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的最高檢察官,是依據《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憲法》所設立的憲法職位,其領導檢察體系聯邦大檢察廳

職責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檢察總長依《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憲法》第十二條及《韓寧政府基本法》之相關規定,擁有以下職權:

  1. 領導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檢察體系;
  2. 代表聯邦政府在聯邦司法院中依法提起訴訟;
  3. 監督各項偵查搜索行動之施行;及
  4. 監督聯邦調查機關之行動是否合法。

職位更迭

任命

代理

不信任案

歷任檢察總長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