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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點民權要求」: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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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內容為「十二點民主要求,是2016年3月,由鬆國民權主義運動大會向政府提交的民主請願書。 ==內容== (1) 政府允許民間自由結社。 (2) 廢除貴族特權。 (3) 建立真正的君主立憲製度。 (4) 製定憲法。 (5) 言論和出版自由不受侵犯。 (6) 政府體製改革。 (7) 修改「三會」選舉方式。 (8) 地方進行普遍平等選舉。 (9) 嚴禁官位襲成,嚴禁買官賣官。 (10) 廢止…」的新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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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點民主要求,是2016年3月,由[[國民權主義運動大會]]向政府提交的民主請願書。
十二點民主要求,是2016年3月,由[[國民權運動大會]]向政府提交的民主請願書。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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