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行政會議

出自微國家百科
於 2024年2月7日 (三) 09:46 由 CYL992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建立內容為「'''國家邦聯事務會議'''(英文:'''The Confederation Affairs Conference''')是蒙萊納瓦聯邦基於國家邦聯制度所設立的憲法機關,而基於憲法規定,邦聯事務會議應由聯邦總統、聯邦副總統、國務總理及國家邦聯各構成國總督共同組成,而聯邦之邦及領地構成瓦倫克爾-漢孜高瓦地區,並得選舉一名代表參與邦聯事務會議。 基於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的新頁面)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國家邦聯事務會議(英文:The Confederation Affairs Conference)是蒙萊納瓦聯邦基於國家邦聯制度所設立的憲法機關,而基於憲法規定,邦聯事務會議應由聯邦總統、聯邦副總統、國務總理及國家邦聯各構成國總督共同組成,而聯邦之邦及領地構成瓦倫克爾-漢孜高瓦地區,並得選舉一名代表參與邦聯事務會議。

基於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國家邦聯事務會議以總統為主席,現任聯邦總統暨邦聯事務會議主席為鄭靖永,其自2022年5月30日起擔任總統。

簡介

歷史

職責及組織

職責

基於憲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國家邦聯事務會議有權:

  1. 協調聯邦政府與各構成國之關係;
  2. 向國民議會提出有關國家邦聯事務之法案;
  3. 向國務院有關國家邦聯事務之政策方針提出建議;
  4. 宣布特定事項為聯邦政府之負責事務;
  5. 本憲法或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責。

而對於聯邦政府負責事項之宣布,應以全體出席代表全數同意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