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海協防條約
地中海協防條約,(英文:Mediterranean mutual defense treaty),是盧米涅企業共和國、拉納卡共和國、丹特聯邦共和國、蒙迪斯總管司,2024年簽定的一份協約,四國國家元首於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間舉會談並在盧米涅企業共和國盧米尼亞大市簽署條約。
地中海協防條約 Mediterranean mutual defense treat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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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約複印本 | |
類型 | 軍事同盟及永續發展合作條約 |
狀態 | 有效 |
起草完成日 | 2024年11月08日 |
簽署日 | 2024年11月10日 |
簽署地點 | 盧米尼亞大市 |
生效日 | 2024年11月10日 |
簽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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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處 | 共同保存 |
語言 | 繁體中文 |
背景
於2024年11月初鑒於盧米涅企業共和國、拉納卡共和國、丹特聯邦共和國、蒙迪斯總管司四國對於維護四國周邊區域和平及穩定發展之共同理念,而由拉納卡共和國總統Kanada R'Larnaca及盧米涅企業共和國最尊貴總督成田路起草該條約,並由四國領導人共同簽屬。
地中海協防條約之名稱中「地中海」由來源於四國於主流架空地圖中皆位於地中海沿岸,而地中海區域於現實中也可對照現實之台灣海峽。
條約內容
鑒於四國之間的長期交流及共識,為保障地中海區域的和平穩定及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特擬此份協防條約, 並由拉納卡共和國、丹特聯邦共和國、盧米涅企業共和國及蒙迪斯總管司共同締約。
締約國必秉持人道主義精神及普世價值共同維護以下條約之執行:
1.締約國之間加強合作共同打擊地中海區域內之恐怖分子、海盜及締約國法定之違法走私商。
2.締約國需減少排放對海洋環境危害之廢棄物,並制定共同之海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且從嚴執行,共同維護海域之環境保護及生態多樣性。
3.締約國遭受毀滅性打擊時須經締約國共同協商後由所有締約國一同合作抵禦外敵侵犯。
簽署過程
簽屬儀式於盧米涅企業共和國盧米尼亞大市舉行,從2024年11月08日開始,先後由拉納卡共和國代表、盧米涅企業共和國代表、蒙迪斯總管司代表,最終於11月10日由丹特聯邦共和國代表簽屬後此協約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