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蘭民主共和國憲法
序言
2021年12月15日,我國革命爆發,成立了人民革命軍。
大約半年後,2022年6月26日,卡特蘭民主共和國,終於成立!
我國的成立,為世界和平和革命作出了貢獻。
其後,在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國走向了民主、自由、法治、小康,並全面建成了強盛大國。
我國以社會主義為思想,以三民主義為最終目標,這是絕對符合歷史進程的,最終也必將取得勝利。
對於敵對勢力,我國人民將團結一致,打敗那些敵人,爭取我國完全的自由獨立。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卡國各族人民革命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本憲法是把全國軍民、全黨知識分子的思想和革命先烈的遺願加以法律化的憲法。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我國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卡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的特色。
社會主義是我國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組織、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我國的國號是卡特蘭民主共和國。
第三條 我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第四條 我國的領土,以歷史以來的固定範圍為準。
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意,不得變更領土。
第五條 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所有法律、行政法規均不得與憲法相牴觸。
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必須依法追究。
第六條 社會主義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第七條 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得侵犯。
第八條 我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是反對侵略和維護世界和平的武裝力量。
一切主動侵略他國的戰爭和免洗對戲戰爭都是違憲。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的正規化、現代化、革命化。
第九條 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其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有遵守我國法律的義務。
第二章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凡擁有我國國籍的人,都是我國公民。
我國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但公民也必須履行憲法規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 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十二條 我國公民不論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家庭背景,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遭到法律制裁的人和精神病人除外。
第十三條 我國公民在法律範圍內,擁有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十四條 除遭到法律制裁的人,所有公民均有出入境和遷移至其他國家的自由。
第十五條 我國公民擁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組織或個人禁止強迫人民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
所有宗教勢力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禁止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等活動。
國家嚴厲打擊邪教異端。
第十六條 我國公民有批評國家機關和給予意見的權利。
相關機關必須查清事實,不得打壓舉報人。
因批評國家機關而被削奪權利的人,有得到補償的權利。
所有公民,非經法院審判或檢察院批准,均假定無罪,不受任意逮捕。
第十七條 我國實行男女平等。
第十八條 我國居外僑胞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第十九條 我國公民在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時,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
我國公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
第二十條 我國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戰時我國公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以上規定的任何權利,除非危害國家、社會或他人,否則不應當以法律限制之。
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
第二十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擁有立法權。 第二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全國各地選出代表。 各地應有適額的代表。
每屆代表任期為1年,可連任3次。
第四章 國旗、國歌、首都、紀年
第五章 憲法的修改方式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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