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敵政變
於2021年(黎曉元年)2月16至2月26日 一場在特維斯共和國的自行政變(也被寫為自我政變,意思為領導人未換但領導人改變國家政治環境及體制以此擴權),導致兩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兼持有特國國籍者遭逐出廢籍,並對中共宣戰,特維斯社會自由主義行動陣線則在2月18日公布「十三項鐵條」
十三項鐵條
1.立法戶實施直接民主
2.正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宣戰
3.廢除敵國人士所持有的特國國籍,並對敵國人士在持有特維斯共和國國籍期間內所犯下之罪責、罰責進行追究,設置「危害國家份子裁決庭」
4.設置大特維斯擴大領域統治部(擴統部)、實施經濟租借地、宣布領土虛擬化、紙筆化
5.頒布難民問題之行政命令或法規
6.大共和黨部門將由特維斯社會自由主義陣線暫時接管
7.學術研究之共產思想讀物不受此政變影響
8.中共國旗(五星旗)未經政府機關同意,放置處即視為敵方機構、控制區
9.防域員轉為特維斯自由軍
10.防疫中心、邦交國優待政策不受影響
11.狹持銀行機構、國庫,改變匯率
12.廢除無能的監察戶
13.重啟研發生化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