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最高議會
國務最高議會 Supreme Council of Sta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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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資訊 | |
機關類型 | 諮詢及決策機構 |
授權法源 | 《蒙萊納瓦聯邦》及《國務最高議會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主席 | 何韋臣 |
常設代主席 | 林維閎 |
秘書長 | 江誠佑 |
任期 | 無任期限制 |
組織編制 | |
附屬機關 | 兩委員會一會 |
任務編組 | 一委員會一中心 |
議席分佈 | 檔案:第二屆國務最高議會議席分布.svg |
政治團體 |
第二屆國務最高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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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最高議會(英文:Supreme Council of State),通稱最高議會,是蒙萊納瓦聯邦主要的國家機構之一,根據《蒙萊納瓦聯邦憲法》及《國務最高議會組織法》,最高議會是由國務最高議會主席所領導的合議制機構,而國務知事、正副國務總理、首席法官、聯邦主權議會議長及國民議會議長為當然列席成員,且得經大會共識決後邀請其他人員列席旁聽之。
最高議會秘書長由國務知事兼任,秘書長協助處理會議之召開、會議結果公布及代表國務最高議會主席出席重要會議,現任秘書長為江誠佑,自2022年9月3日起兼任;而最高議會主席由國務委員互選產生,主席負責宣布會議之召開、散會、休會及流會、召集全體會議臨時會議,或得在表決平票時裁示重新投票,現任主席為鄭靖永,自2022年9月27日起擔任。
職權
國務最高議會依《蒙萊納瓦聯邦憲法》及《國務最高議會組織法》及其他法規之規定,國務最高議會應執掌左列職權:
- 向國務院提出政策方針修正;
- 向總統評議會建議發出緊急命令或評議會令;
- 向總統評議會建議撤換駐外外交公職人員;
- 提請總統評議會召集國民議會臨時會議;
- 提請總統評議會召集聯邦主權議會臨時會議;
- 接受總統評議會之諮詢;
- 向國民議會提出法律案;
- 政府委託辦理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