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
欽定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Huajiangstan),又稱君憲國聯邦憲法,簡稱華江斯坦憲法,是華江斯坦君憲國的根本大法,其確立華江斯坦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該憲法於2021年10月11日在中央大學城召開的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上獲得代表的批准,並在此後不久得到因國家統一戰爭分裂的華江斯坦諸州郡承認。根據這部憲法,華江斯坦是一個基於華江斯坦特色式民主主義君主立憲制皇室統治之下的聯邦國。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是世界上影響力相當顯著的憲法,該憲法為日後許多國家成文憲法的制定提供了抄襲典範。
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 Constitution of Huajiangst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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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憲國聯邦憲法原件首頁 | |
概況 | |
司法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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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日期 | 2021年10月01日 |
付審日期 | 2021年10月10日 |
批准日期 | 2021年10月11日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23日 |
政體 | 君主立憲制與聯邦制 |
政府架構 | |
政府分支 | 2個 |
立法機關 | 國家統治會議 |
行政機關 | 最高元首 |
司法機關 | 皇宮裁決庭 |
國家結構 | 君主立憲制 |
制定歷史 | |
修憲次數 | 5次 |
最近修憲日期 | 2022年12月31日 |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
中央大學城 中央大學城國家皇宮 |
初審機關 | 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 |
起草人 | 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 |
簽署人 | 2名代表中的2名 |
文本類型 | A4紙 |
已取代 | 王金平小狐狸園憲法 |
歷史
2021年7月9日,《王金平小狐狸園憲法》的公布確立了華江斯坦地區的憲政秩序,然而由於由於國內並未有足夠的政治人才,加之進用的內閣官員無心政務、身兼他國要職,導致政府龐大且難以運作,第五章國會、第六章司法院、第七章選帝議會均因上述原因並未成功組織,而第八章的中央地方權限劃分更保留了諸多私人國家中不會出現的東西,這導致了華江斯坦的第二次制憲。另外由於相當嚴重的筆誤,皇宮提出的憲草在檯面上共有126條,這是因為自第60條後便跳號到第80條,導致條文的實際總數少了20條,進而導致之後的皇國政府必須進行好幾次小規模修憲,卻又因為進用的內閣官員無心政務、身兼他國要職,導致政府龐大且難以運作,直接導致了第二次制憲。
有鑑於國家運作效率不彰、內閣官員身兼多職而無心政事,加之憲法過於龐大不實用,皇帝張凌岑與埃斯卡提爾親王李聖亞經過多日會商,決定重新整頓朝綱,廢除106條的《王金平小狐狸園憲法》,重新量身打造適合的憲法。2021年10月1日,新憲法草案被皇宮提出,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召開。
在提出新憲法的同時,親王宮有感身兼多職導致無力兼顧政務的問題嚴峻,因此認為通過聯邦的統一來保持新國家的血統純正相當有必要,因此以聯邦制度完成「國家統一」的概念也被納入憲法體系中一併提出。
2021年10月1日,埃斯卡提爾親王李聖亞奉詔召集制憲大會,由於先前已用政治手段清除導致國家運作停滯的內閣,因此直接以兩席皇族組成制憲大會委員會。皇帝張凌岑向大會提交了以馬來西亞和汶萊憲法為基底修改的聯邦憲法草案。
2021年10月5日,制憲會議發布聲明,指是次修憲會議為華江斯坦憲法一次大規模更新,主因為華江斯坦憲法自2019年草創時逐步修訂至今已不符合現況需要,今年七月憲法完成修改後,仍有諸多不符合國家體制之需要,因此再度提出修憲,將徹底改變憲法架構。當次聲明強調為符合國情,故引入馬來西亞、汶萊體制並加以修改,精簡政府人力;而最高元首將擁有宗教裁決權,華江斯坦將成為政教合一國家。最後也提及皇國將變更國名為「華江斯坦伊斯蘭聯邦共和國」。
2021年10月9日,制憲會議開會,針對皇宮版草案進行討論。基於國家未來的發展狀況可能並不會有足額人員實施民主選舉,當次提出的憲草中,大幅縮減近20條無用條文,撤銷國會,選帝議會改為統治者會議,司法院大法官改為最高裁決院等。這樣的憲草獲會議全體同意,在10月10日正式通過。
10月10日,新憲法通過的消息如雪片般飛向分裂的聯邦四州郡,曾因國家統一戰爭分裂出去的崁腳地區領導人蕭景河、阿姆坪地區領導人林姿伶紛紛響應。10月11日,一份關於組成新聯邦的協定正式被簽署,是以四州郡正式統一於一個聯邦政府之下,華江斯坦伊斯蘭聯邦共和國正式成立。
臨時政府曾印刷了一本精裝版憲法文本,目前收藏於聯邦政府執政宮首席執政官署中。
憲法概要
君憲國聯邦憲法受中華民國、汶萊達魯薩蘭國和馬來西亞聯邦的憲法影響,其本身的地位表述為「國家的最高法律」,即便他不如美國憲法般於法條中載名,但他的地位依然被廣泛承認。目前所有的聯邦法令都依據聯邦憲法的框架進行訂立,唯一例外的一次即關於憲法第二十四之一條合法性質的釋憲。
君憲國聯邦憲法保障華江斯坦皇室及一個由各省組成的聯邦政府間和諧,並明確的規範了中央一級官吏如何產生。
政府運作的基本原則
華江斯坦聯邦憲法歷經五次修改,但是2021年伊斯蘭憲法的基本原則至今依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 兩權分立——華江斯坦國家權力分為兩部分:由聯邦政府掌控的行政立法權與國家皇宮控制的司法監察權,這兩部分權力相互之間保持獨立且互相制衡。這是基於三權分立制度在微國家並非完全適用,而完全獨裁制備受批評而設計。
- 聯邦體制——華江斯坦聯邦憲法規定華江斯坦君憲國採用聯邦制的國體,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採取均權制度。
憲法序言
君憲國聯邦憲法的序言由161個字構成。
我們的國家:華江斯坦君憲國決心致力於促進全體人民更緊密的團結、維護自由生活方式、創造一個公平社會、全面能以公平且平等地分享國家的榮耀、確保國家各種不同而豐富的文化傳統獲得以自由發展及寬大的對待;建立一個基於現代科學、科技和工藝的進步社會。
因此,我們華江斯坦的人民,誓言同心協力遵照以下原則來達致上述目標:尊重互愛、忠於國家、維護憲法、尊崇信仰、培養德行。
這篇序言闡明了制定君憲國聯邦憲法的理論基礎和目的。
憲法正文
在序言之後,君憲國聯邦憲法的正文由七章六十五條組成。其中第一章規範了國籍、領土、主權、國家象徵;第二章保障人民的權利;第三章保證了君主立憲制皇室的存在;第四章闡明聯邦政府的組織;第五章為中央和地方的權限;第六章為國家基本國策;第七章則是憲法的修改方式。
行政立法權
依據君憲國聯邦憲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聯邦執政宮為華江斯坦君憲國最高行政、立法、考試機關。憲法規定了領導聯邦執政宮的華江斯坦首席執政官產生方式,以及他必須提名內閣成員給最高元首任命的行為。聯邦執政宮必須依據憲法自行集會,審議法律案、預算案、宣戰媾和案、條約案等,並依法提交給國家皇宮公布,這樣的制度是考慮華江斯坦本身不適宜建立立法機關而設計,這使華江斯坦政府成為當前微國家社群中少有的高效政府。
司法監察權
依據君憲國聯邦憲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規定,華江斯坦最高元首領導的國家皇宮為華江斯坦君憲國最高司法監察機關。憲法規定了華江斯坦最高元首有權進行宗教解釋、司法審判及解釋裁判,亦即聯邦憲法的任何爭議均由皇宮解釋。這是基於三權分立制度在微國家並非完全適用,而完全獨裁制備受批評而設計。
各省州邦郡和聯邦相應的義務、責任以及成立自治州的程序
依據君憲國聯邦憲法第五章第四十九之一條規定,君憲國聯邦政府允許新的地區以自治州地位加入華江斯坦君憲國,並準用憲法第四十八條的地方自治權。華江斯坦憲法參考中華民國憲法設計的均權制度,採取相同的因地制宜政策。
憲法的修正程序
第 60 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執政宮會議通過,最高元首公布之法律。
第 61 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最高元首解釋之。
第 6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第 63 條 憲法之解釋,由最高元首為之。
第 64 條 憲法之修改,應依下列程序之一為之:
- 執政宮會議議決,交付公民投票。
- 最高元首陛下聖斷。
第 65 條 本憲法規定事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定之。本憲法施行之準備程序,由制定憲法之執政宮會議定之。
憲法增修條文
在君憲國聯邦憲法中,共有一條增修條文,即關於自治州成立條件的第四十九之一條。
關於固打制的第二十四之一條在此前被釋憲推翻。
憲法修正案與釋憲
截至目前為止,君憲國聯邦憲法共通過了五項修正案。其中兩項修正案是因應華江斯坦史上的兩次國號變更,而其他三次憲法修正案則與序言的修改和少數民族權益有關。其中關於新增憲法第二十四之一條的修正案由於被解釋為無效遭到推翻,因此其中兩次修憲又和第二十四之一條有關。
第五次憲法修正案係因憲法第二十四之一條被解釋宣判不正當廢除,是華江斯坦君憲國史上首次以釋憲推翻憲法增修條文的案例。
順序 | 成立日期 | 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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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11月04日 | 新增憲法第二十四之一條,以固打制保障阿姆坪郡原住民之地位 |
2. | 2022年04月16日 | 配合第一號公投之決議,修正國名為華江斯坦聯邦共和國 |
3. | 2022年09月14日 | 修正聯邦憲法序言 |
4. | 2022年12月31日 | 配合第二號公投之決議,修正國名為華江斯坦君憲國 |
5. | 2023年01月14日 | 憲法第二十四之一條固打制自0001號裁決文公布起失效。 |
國際影響
自君憲國聯邦憲法啟用後,不少新興國家及瓦爾多蘭集團的前政權習慣性盜取華江斯坦憲政文件核心內容改裝。由於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將華江斯坦特色式民主主義修入憲法,導致這樣的抄襲行動相當容易被捕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