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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江斯坦皇家授勳及嘉獎制度」: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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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冊封頭銜 ==
在現有的10項級勳章和頭銜中,有5個勳銜和勳章的受勛者同時會被冊封頭銜,也即是:
* '''敦''' - 華江王冠勳銜(PMH)冊封敦頭銜;
*: 假若擁有Tun(敦)頭銜者為男性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Toh Puan(敦潘);相反的,擁有頭銜者為女士的話,其配偶並不具有任何頭銜。
* '''丹斯里''' - 國家王冠勳銜(PMN)冊封丹斯裡頭銜;
*: 假若擁有Tan Sri(丹斯里)頭銜者為男士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Puan Sri(潘斯里);相反的,擁有頭銜者為女士的話,其配偶並不具有任何頭銜。
* '''拿督斯里''' - 護國聯邦勳銜(PPN)冊封拿督斯里頭銜;
*: 假若擁有Datuk Seri(拿督斯里)頭銜者為男士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Datin Seri(拿汀斯里);相反的,擁有頭銜者為女士的話,其配偶並不具有任何頭銜。
* '''拿督威拉''' - 仙狐勳章(PFF)冊封拿督威拉頭銜;
*: 假若擁有Datuk Wira(拿督威拉)頭銜者為男士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Datin Wira(拿汀威拉);相反的,擁有頭銜者為女士的話,其配偶並不具有任何頭銜。
* '''拿督''' - 聖三一國家勳章(PKHT)冊封拿督頭銜;
*: 假若擁有Datuk(拿督)頭銜者為男士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Datin(拿汀);相反的,擁有頭銜者為女士的話,其配偶並不具有任何頭銜。
== 提名及候選 ==
一般而言,候選者名單是由[[華江斯坦首席執政官|首席執政官]]和內閣部長向[[華江斯坦最高元首|最高元首]]推薦,並由[[華江斯坦皇家理事會|皇家理事會]]審奪後由[[華江斯坦最高元首|最高元首]]公布。在現行的制度下分為勳章和勳銜兩種,並有各種限制,凡是長期為國家服務的國民與有卓越貢獻的外國人皆有資格獲得提名與其貢獻相匹配的勳章。唯曾經獲受嘉獎的人士,在短時期內不會再被考慮成為候選者。
通常而言,[[華江斯坦君憲國|華江斯坦]]的授勳只在三個日子進行,即[[國慶日(華江斯坦)|國慶日]]隔天、[[最高元首華誕(華江斯坦)|最高元首華誕]]隔天、[[華江斯坦日]]隔天。'''不過通常[[華江斯坦日]]不會舉行授勳。'''
== 受勛者的權利 ==
* 在適當的場合中以及在合乎佩帶禮節的情況下把獎章作為服裝的裝飾品。
* [[華江斯坦武裝部隊|武裝部隊]]成員在接受徵集期間可以把獎章作為制服的一部份。
* 公務員能夠把獲獎紀錄記載在個人檔案中。
* 受勛者可以在他們的名字後佩上勳章的縮寫,如:<small>'''PMH、PMN、PG'''</small>等。
* 受勛者可以冠上合適的勛銜,受勛者的配偶也可以配上相匹配的勛銜。
== 歷次授勳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