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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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2023年12月《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第三十九條,格蘭迪亞國軍,為保護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之部隊。<blockquote>第三十九條 '''格蘭迪亞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與自身利益,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blockquote>格蘭迪亞國軍是格蘭迪亞的軍事武裝力量,受執政官與格蘭迪亞防 | 依據2023年12月《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第三十九條,格蘭迪亞國軍,為保護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之部隊。<blockquote>第三十九條 '''格蘭迪亞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與自身利益,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blockquote>格蘭迪亞國軍是格蘭迪亞的軍事武裝力量,受執政官與格蘭迪亞防務部指揮,名義上下轄陸軍、空軍、海軍、海軍陸戰隊與憲兵。 | ||
2023年由於員額不足縮編為國土防衛部隊,惟保留各軍種之軍籍、軍旗與軍階。 | 2023年由於員額不足縮編為國土防衛部隊,惟保留各軍種之軍籍、軍旗與軍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