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國家百科:刪除方針」: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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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Deletion| | {{Policy|=Deletion|MP:DP|MP:删|MP:删除|MP:DELETE}} | ||
{{nutshell|只有管理員能夠刪除和還原頁面。管理者應該依照[[微國家百科:刪除方針#刪除理由|刪除理由]]和[[微國家百科:方針|方針]],達成共識後刪除頁面。在大部分情況下,[[微國家百科:刪除方針#刪除之外的其他選擇|如果頁面有問題,使用者可以不需要提交刪除]]。}} | {{nutshell|只有管理員能夠刪除和還原頁面。管理者應該依照[[微國家百科:刪除方針#刪除理由|刪除理由]]和[[微國家百科:方針|方針]],達成共識後刪除頁面。在大部分情況下,[[微國家百科:刪除方針#刪除之外的其他選擇|如果頁面有問題,使用者可以不需要提交刪除]]。}} | ||
{{Deletion debates}} | {{Deletion debat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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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應依照本方針執行刪除和還原操作。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如果社群對一個頁面是否應刪除存在爭議,則該頁面通常不應刪除。 '''我們應該盡量保留所有合乎[[微國家百科:微國家百科不是什麼|百科全書目標]]的頁面,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 '''在把頁面提交刪除流程之前,請仔細考慮其他非刪除的手段是否能改善頁面。 | 管理員應依照本方針執行刪除和還原操作。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如果社群對一個頁面是否應刪除存在爭議,則該頁面通常不應刪除。 '''我們應該盡量保留所有合乎[[微國家百科:微國家百科不是什麼|百科全書目標]]的頁面,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 '''在把頁面提交刪除流程之前,請仔細考慮其他非刪除的手段是否能改善頁面。 | ||
本方針不涉及頁面歷史中部分內容的刪除,這種刪除由[[ | 本方針不涉及頁面歷史中部分內容的刪除,這種刪除由[[MP:RVDL|修訂版本刪除方針]]規範。 | ||
==刪除理由== | ==刪除理由== | ||
{{anchor|REASON|REASONS}} | {{anchor|REASON|REASONS}} | ||
{{policy shortcut| | {{policy shortcut|MP:DP#REASON}} | ||
一個頁面通常會因為下列原因而需要刪除。請在提刪、刪除頁面前註意:若能改善頁面的違規部分,使頁面仍有保留價值,務必先考慮改善頁面,而非提刪、刪除頁面。 | 一個頁面通常會因為下列原因而需要刪除。請在提刪、刪除頁面前註意:若能改善頁面的違規部分,使頁面仍有保留價值,務必先考慮改善頁面,而非提刪、刪除頁面。 | ||
#{{anchor|1}} 符合[[微國家百科:快速刪除方針|快速刪除方針]]任一標準的內容 | #{{anchor|1}} 符合[[微國家百科:快速刪除方針|快速刪除方針]]任一標準的內容 | ||
第19行: | 第19行: | ||
#{{anchor|5}} [[微國家百科:內容分歧|內容分歧]](同一事物重複創建條目,除非合併或重定向更合適) | #{{anchor|5}} [[微國家百科:內容分歧|內容分歧]](同一事物重複創建條目,除非合併或重定向更合適) | ||
#{{anchor|6}} 不可能有[[微國家百科:可靠來源|可靠來源]]支援的條目,包括[[微國家百科:微國家百科不是字典|新詞]]、[[微國家百科:OR|原創理論與推論]]、以及自成[[微國家百科:不要製造惡作劇|惡作劇]](並非闡述著名惡作劇的條目) | #{{anchor|6}} 不可能有[[微國家百科:可靠來源|可靠來源]]支援的條目,包括[[微國家百科:微國家百科不是字典|新詞]]、[[微國家百科:OR|原創理論與推論]]、以及自成[[微國家百科:不要製造惡作劇|惡作劇]](並非闡述著名惡作劇的條目) | ||
#{{anchor|7}} 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來源[[微國家百科:可供查證|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任何[[ | #{{anchor|7}} 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來源[[微國家百科:可供查證|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任何[[MP:GNG|關注度]]指引(《一般關注度指引》或[[MP:GNGRL|其它專題關注度]]指引),且已經掛相應模板30天的條目 | ||
#{{anchor|8}} 違反[[微國家百科:生者傳記|生者傳記]]方針的條目 | #{{anchor|8}} 違反[[微國家百科:生者傳記|生者傳記]]方針的條目 | ||
#{{anchor|9}} 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範本命名或百科運作的[[微國家百科:模板|模板]] | #{{anchor|9}} 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範本命名或百科運作的[[微國家百科:模板|模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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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hor|11}} 未使用、淘汰、或違反[[微國家百科: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方針的[[Help:圖像|圖像]] | #{{anchor|11}} 未使用、淘汰、或違反[[微國家百科: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方針的[[Help:圖像|圖像]] | ||
#{{anchor|12}} 不符合[[微國家百科:什麼是條目#命名空間|條目]]、[[微國家百科:模板命名空間|模板]]、維基計劃、[[微國家百科:使用者頁面|用戶]]名字空間使用目的的頁面 | #{{anchor|12}} 不符合[[微國家百科:什麼是條目#命名空間|條目]]、[[微國家百科:模板命名空間|模板]]、維基計劃、[[微國家百科:使用者頁面|用戶]]名字空間使用目的的頁面 | ||
#{{anchor|13}} 掛有[[ | #{{anchor|13}} 掛有[[MP:SUBSTUB|小小作品]]模板30天未改善的條目 | ||
#{{anchor|14}} 任何[[微國家百科:NOT|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 | #{{anchor|14}} 任何[[微國家百科:NOT|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內容 | ||
== 刪除以外的其他選擇 == | == 刪除以外的其他選擇 == | ||
=== 編輯與討論 === | === 編輯與討論 === | ||
{{main| | {{main|MP:編輯方針}} | ||
如果一個頁面能透過編輯和討論得到改善,應當展開討論,[[ | 如果一個頁面能透過編輯和討論得到改善,應當展開討論,[[MP:BOLD|勇於編輯]]進而改善頁面,而不需要將它刪除。一個簡單的例子是,如果頁面被[[MP:VAND|破壞]]且頁面存在非破壞的版本,只需回退頁面至非破壞的版本而不需要將它整體刪除。另一個例子是,如果某個條目是小作品,但有關注度,其內容也符合其他方針的要求,只需按照關注度來源擴充即可改善,同樣不需要刪除。 | ||
關於條目內容的爭議很少會透過刪除條目的方式解決。 [[ | 關於條目內容的爭議很少會透過刪除條目的方式解決。 [[MP:POL|方針與指引頁]]的內容有爭議時,也很少會透過刪除頁面的途徑解決爭議。遇到內容爭議,通常應於討論頁發起討論,並遵循[[MP:DR|解決爭議的流程]]。如果一個頁面僅僅因為內容爭議而被提交至存廢討論,該存廢討論通常會被直接關閉,有關討論將被轉移至頁面對應的討論頁或[[MP:VP|互助客棧]]。如果一位活躍用戶的用戶頁面上存在著[[MP:USER#我的用戶頁面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 |不合適的內容]],而透過直接與該用戶溝通能夠讓該用戶自行移除不合適的內容,刪除用戶頁就不是必要的。 | ||
{{policy shortcut| | {{policy shortcut|MP:STUBIFY}} | ||
有時某個條目的主題具有關注度,但明顯違反[[微國家百科:非原創研究|非原創研究]]、[[微國家百科:中立的觀點|中立的觀點]]、[[微國家百科:可供查證|可供查證]]等方針,此時可將條目中大部分或全部(違反方針的)內容移除或替換,使其滿足相關方針。若操作後該條目符合[[微國家百科:小作品|小作品]]標準,則應掛上{{tl|Stub}}模板,管理員以「允許改善後保留」結案。 | 有時某個條目的主題具有關注度,但明顯違反[[微國家百科:非原創研究|非原創研究]]、[[微國家百科:中立的觀點|中立的觀點]]、[[微國家百科:可供查證|可供查證]]等方針,此時可將條目中大部分或全部(違反方針的)內容移除或替換,使其滿足相關方針。若操作後該條目符合[[微國家百科:小作品|小作品]]標準,則應掛上{{tl|Stub}}模板,管理員以「允許改善後保留」結案。 | ||
=== 新增維護模板 === | === 新增維護模板 === | ||
如果一個條目有問題,可以給它掛上維護模板,從而使其他編者留意條目的問題,並作出相應的改善。例如,對於沒有其他問題的[[ | 如果一個條目有問題,可以給它掛上維護模板,從而使其他編者留意條目的問題,並作出相應的改善。例如,對於沒有其他問題的[[MP:SUBSTUB|小小作品]],可先掛{{t1|substub}}模板;如果一個條目完全未翻譯,而其內容並非來自[[:wmf:Our_projects |其他維基計劃]],且未違反其他的方針指引,可先掛{{t1|notchinese}}模板。常用的維護範本列於[[MP:範本訊息/清理|此處]]。 | ||
=== 移動、合併與重定向 === | === 移動、合併與重定向 === | ||
{{main| | {{main|MP:重定向}} | ||
如果一個頁面的內容本質上沒有導致刪除的問題,而標題不合乎要求(例如,名稱不符[[ | 如果一個頁面的內容本質上沒有導致刪除的問題,而標題不合乎要求(例如,名稱不符[[MP:NAME|命名常規]]或其他專題指引的要求,但內容合適的條目;適合一個命名空間的內容被錯誤地放在了另一個命名空間中的情形),可以直接將它移動到合適的標題下,或者提出[[MP:移動請求|移動請求]](對於無移動權限或有爭議的情形),而不需要將它提交到存廢討論,更不需要刪除。 | ||
如果關於相同主題的頁面被重複創建,可以將不符合命名常規的頁面合併到符合命名常規的頁面。如果這些頁面都符合命名常規,可以將新頁面合併至舊頁面。執行這些簡單而無爭議的合併並不需要透過存廢討論。如果某個頁面的內容不適合獨立存在(例如,缺乏獨立的關注度),但可以合併到其他既有頁面中,刪除這個頁面就不是必要的。這些類型的合併可以透過一般的討論來實現,也可以作為存廢討論的結果來執行。出於對原作者署名權的尊重,合併內容時建議在編輯摘要中註明內容的來源頁面或其原始作者;完成合併後,移走內容的頁面的編輯歷史應保留,不得刪除。 | 如果關於相同主題的頁面被重複創建,可以將不符合命名常規的頁面合併到符合命名常規的頁面。如果這些頁面都符合命名常規,可以將新頁面合併至舊頁面。執行這些簡單而無爭議的合併並不需要透過存廢討論。如果某個頁面的內容不適合獨立存在(例如,缺乏獨立的關注度),但可以合併到其他既有頁面中,刪除這個頁面就不是必要的。這些類型的合併可以透過一般的討論來實現,也可以作為存廢討論的結果來執行。出於對原作者署名權的尊重,合併內容時建議在編輯摘要中註明內容的來源頁面或其原始作者;完成合併後,移走內容的頁面的編輯歷史應保留,不得刪除。 | ||
如果某個頁面的內容完全不合適(無論合併與否都不適合微國家百科),但是它的標題符合[[ | 如果某個頁面的內容完全不合適(無論合併與否都不適合微國家百科),但是它的標題符合[[MP:R|重定向]]的要求,刪除它一般是不必要的-任何編者都可以直接清空該頁面並將其改為重定向。但是,如果這樣的重定向行為會導致爭議,通常應於相應討論頁發起討論,也可以考慮將頁面提交至存廢討論,但須註明討論的目標是「重定向」。 | ||
=== 可能不需要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 === | === 可能不需要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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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cleanup">需要改進的條目</div> | |<div id="cleanup">需要改進的條目</div> | ||
|依[[ | |依[[MP:格式手冊|格式手冊]]清理頁面 | ||
|{{tlx|Cleanup}},或其他[[微國家百科:模板訊息/清理#.E7.89.B9.E5.AE.9A.E8.AD.B0.E9.A1.8C|更精確的模板]],掛模板後頁面會列入[[:Category:微國家百科清理]]的子分類 | |{{tlx|Cleanup}},或其他[[微國家百科:模板訊息/清理#.E7.89.B9.E5.AE.9A.E8.AD.B0.E9.A1.8C|更精確的模板]],掛模板後頁面會列入[[:Category:微國家百科清理]]的子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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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POV">存在許多中立性問題的條目</div> | |<div id="POV">存在許多中立性問題的條目</div> | ||
|依[[ | |依[[MP:POV|中立方針]]加入另一方觀點,或適當刪除嚴重不合比例的一方觀點 | ||
|{{tlx|POV}} | |{{tlx|PO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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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disputed">準確有爭議的條目</div> | |<div id="disputed">準確有爭議的條目</div> | ||
|在條目討論頁或[[ | |在條目討論頁或[[MP:VPD|互助客棧]]進行討論,解決爭議後編輯頁面 | ||
|{{tlx|Disputed}} | |{{tlx|Disput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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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x|Refimprove}} | |{{tlx|Refimprov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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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恰當的[[ | |不恰當的[[MP:用戶頁面|用戶頁]] | ||
|直接向該用戶說明<br> | |直接向該用戶說明<br> | ||
如果沒有作用,再回來這裡 | 如果沒有作用,再回來這裡 | ||
第109行: | 第109行: | ||
== 流程 == | == 流程 == | ||
在微國家百科上,有三種刪除流程([[ | 在微國家百科上,有三種刪除流程([[MP:CSD|快速刪除]]、[[MP:AFD|存廢討論]]、[[MP:CP|侵權處理]]),而[[WP :DRV|存廢覆核]]旨在覆核上述三種流程所產生的結果。 | ||
=== 快速刪除 === | === 快速刪除 === | ||
{{主條目| | {{主條目|MP:快速刪除}} | ||
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明顯不適合微國家百科的頁面或文件,以省去存廢討論的時間。如果一個頁面符合快速刪除方針所列明的任一快速刪除準則,它可以經過快速刪除的流程刪除,而無需討論。 | 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明顯不適合微國家百科的頁面或文件,以省去存廢討論的時間。如果一個頁面符合快速刪除方針所列明的任一快速刪除準則,它可以經過快速刪除的流程刪除,而無需討論。 | ||
=== 侵權處理 === | === 侵權處理 === | ||
{{seealso| | {{seealso|MP:侵害著作權}} | ||
由於法律原因,如果一個頁面所有修訂版本的內容都不符合微國家百科的[[ | 由於法律原因,如果一個頁面所有修訂版本的內容都不符合微國家百科的[[MP:C|版權要求]],該頁面將被提報至[[MP:CP|侵權處理頁]]。侵權驗證頁面至少保留7天,如有需要,可以提前以移動侵權驗證頁面的方式騰空名稱,以將合格草稿移動成正式頁面。 | ||
=== 存廢討論 === | === 存廢討論 === | ||
{{Main| | {{Main|MP:頁面存廢討論|MP:文件存廢討論}} | ||
存廢討論是討論頁面存廢的場所,不符合上述兩類流程的條件的頁面或文件需要分別透過頁面存廢討論和文件存廢討論方能刪除。任何編者都可以在存廢討論中發表自己對於被提刪頁面的觀點和處理意見,但只有[[ | 存廢討論是討論頁面存廢的場所,不符合上述兩類流程的條件的頁面或文件需要分別透過頁面存廢討論和文件存廢討論方能刪除。任何編者都可以在存廢討論中發表自己對於被提刪頁面的觀點和處理意見,但只有[[MP:AUTOCONFIRMED|自動確認用戶]]可以發起存廢討論。任何不合資格的編者提出的存廢討論將以快速保留關閉。發起存廢討論時,須在頁面頂部標記[[Template:AFD|存廢討論模板]](因頁面被[[微國家百科:保護方針#全保護|全保護]]而無法標記的除外),並將頁面報告至當日的存廢討論頁面。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創建者。在存廢討論中,建議使用[[:Category:投票範本|投票範本]]表達觀點,以方便歸納共識。然而,{{Anchor|存廢討論不是投票}}存廢討論[[M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並非簡單的投票]],因而強烈建議參與討論的編者說明自己的意見,並援引相關的方針及指引。 | ||
除共識相當明顯的情形(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刪除、或已轉交侵權、請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某些情況下,存廢討論可以未足七日而提早結束。存廢討論通常最好維持足七日,而結案者在提早結案之前應作週詳考慮。</ref>)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 | 除共識相當明顯的情形(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刪除、或已轉交侵權、請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某些情況下,存廢討論可以未足七日而提早結束。存廢討論通常最好維持足七日,而結案者在提早結案之前應作週詳考慮。</ref>)七日後,若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MP:CON|共識]],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MP:CLOSEAFD|相關指引]]關閉存廢討論,在頁面討論頁記錄討論共識(除非共識為刪除)並執行共識。若有編者對非管理員的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若此時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並無共識,存廢討論將繼續進行,直至有共識結案,或是持續無法達成共識(存廢討論持續五週或最後留言已過一周)時,存廢討論將以無共識結案,提刪頁面將暫時保留。刪除決定不應輕易地做出,當且僅當有明確的刪除共識時,頁面方能被刪除。 | ||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或存廢討論刪除後經存廢覆核還原,則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範本),否則不應以相同的理由將該頁面再度送交存廢討論(此情形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亦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但不限制送交[[ |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或存廢討論刪除後經存廢覆核還原,則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範本),否則不應以相同的理由將該頁面再度送交存廢討論(此情形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亦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但不限制送交[[MP:存廢覆核請求|存廢覆核請求]]。因無共識而保留、因發起存廢討論者撤回存廢討論請求而[[MP:快速保留|快速保留]](無論發起存廢討論者與關閉討論者是否管理員),或為容許改善條目而暫時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存廢討論。 | ||
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另一方面,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刪除,除非先前討論中提出的問題得到妥善的解決,否則同樣不建議重新建立該頁面。如認為存廢討論的決定有誤或情況發生了變化,可以依下一章所述的流程,將頁面提報至[[ | 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另一方面,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刪除,除非先前討論中提出的問題得到妥善的解決,否則同樣不建議重新建立該頁面。如認為存廢討論的決定有誤或情況發生了變化,可以依下一章所述的流程,將頁面提報至[[MP:DRV|存廢覆核請求]]。對於無共識結案的存廢討論,可以在時機成熟時重新提出請求。 | ||
=== 存廢覆核 === | === 存廢覆核 === | ||
{{main| | {{main|MP:存廢覆核方針}} | ||
若認為上述三類刪除流程的處理結果有誤,或出現了新的證據導致舊有的刪除流程需要重新檢視,可以將相關頁面提交至[[ | 若認為上述三類刪除流程的處理結果有誤,或出現了新的證據導致舊有的刪除流程需要重新檢視,可以將相關頁面提交至[[MP:DRV|存廢覆核]]。編者不應僅因不滿處理結果,而以相關刪除流程中的舊理由提交存廢覆核案。在提交頁面至存廢覆核之前,若相關刪除流程的執行者仍然活躍,建議先與執行者溝通討論,如溝通無效再行提報。另一方面,一名管理員通常不應在未有存廢覆核的情形下還原另一名管理員刪除的頁面,除非這種刪除的理由或流程完全不合乎本方針要求,和/或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例如[[微國家百科:首頁]]被刪除)。 | ||
=== 提案流程總覽 === | === 提案流程總覽 === | ||
第147行: | 第147行: | ||
|快速刪除||[[: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符合[[微國家百科:快速刪除方針#準則|快速刪除準則]]的頁面和文件||任何用戶||將合適的[[ Template:csd|快速刪除模板]]放置於頁面中||無期限(若頁面符合快速刪除的條件且已掛有快速刪除模板,任何管理員都可刪除頁面)||給待刪除頁面掛{{ t1|hangon}}模板,並在待刪頁面的討論頁說明原因||若對頁面是否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有爭議,可將頁面提交至存廢討論 | |快速刪除||[[: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符合[[微國家百科:快速刪除方針#準則|快速刪除準則]]的頁面和文件||任何用戶||將合適的[[ Template:csd|快速刪除模板]]放置於頁面中||無期限(若頁面符合快速刪除的條件且已掛有快速刪除模板,任何管理員都可刪除頁面)||給待刪除頁面掛{{ t1|hangon}}模板,並在待刪頁面的討論頁說明原因||若對頁面是否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有爭議,可將頁面提交至存廢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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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處理||[[微國家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所有歷史版本都[[ | |侵權處理||[[微國家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所有歷史版本都[[MP:COPYVIO|侵權]]的頁面||任何用戶||遵循[[微國家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提報頁上的指示]]||七日||如提報無誤,聯絡版權所有者[[MP:COPYREQ|獲得授權]],或於草稿頁重寫;如提報有誤,於侵權行為報告頁留言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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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廢討論||[[微國家百科:頁面存廢討論]]、[[微國家百科:文件存廢討論]]||不符合以上標準,但依本方針需要刪除的頁面和文件||自動確認使用者||分別遵循[[微國家百科:頁面存廢討論#指引|頁面存廢討論指引]]和[[微國家百科:檔案存廢討論#指引|文件存廢討論指引]]||通常不少於七日,如有明顯共識(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刪除、或已轉交侵權、請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可提前結束,如在七日內未達成共識討論時間將延長||在存廢討論頁面留言||若頁面有共識地保留,且並非因關注度不足而被提刪,則在6個月內'''不應以同一理由再度提刪'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不應再次因關注度不足提刪,這樣的請求會以快速保留結案;無共識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討論 | |存廢討論||[[微國家百科:頁面存廢討論]]、[[微國家百科:文件存廢討論]]||不符合以上標準,但依本方針需要刪除的頁面和文件||自動確認使用者||分別遵循[[微國家百科:頁面存廢討論#指引|頁面存廢討論指引]]和[[微國家百科:檔案存廢討論#指引|文件存廢討論指引]]||通常不少於七日,如有明顯共識(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刪除、或已轉交侵權、請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可提前結束,如在七日內未達成共識討論時間將延長||在存廢討論頁面留言||若頁面有共識地保留,且並非因關注度不足而被提刪,則在6個月內'''不應以同一理由再度提刪'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不應再次因關注度不足提刪,這樣的請求會以快速保留結案;無共識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討論 | ||
第155行: | 第155行: | ||
== 參見 == | == 參見 == | ||
*[[ | *[[MP:需要關注的頁面]] | ||
*[[ | *[[MP:小作品]]及[[MP:小小作品]] | ||
*[[ | *[[MP:管理員刪除指導]]、[[MP:查閱和還原被刪除頁面]] | ||
*[[ | *[[MP:頁面恢復請求]] | ||
*[[ | *[[MP: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 | ||
== 註釋 == | == 註釋 == | ||
{{reflist}} | {{ref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