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國超然主義」:修訂間差異
→主要思想
鬆國臨時行政權力機構(留言 | 貢獻) 無編輯摘要 |
鬆國臨時行政權力機構(留言 | 貢獻) (→主要思想) |
||
第15行: | 第15行: | ||
5.國家的權力應該主要集中於君主和政府手中,而不是「三會」。 | 5.國家的權力應該主要集中於君主和政府手中,而不是「三會」。 | ||
6.過渡民主會導致國家政策短視。 |
鬆國臨時行政權力機構(留言 | 貢獻) 無編輯摘要 |
鬆國臨時行政權力機構(留言 | 貢獻) (→主要思想) |
||
第15行: | 第15行: | ||
5.國家的權力應該主要集中於君主和政府手中,而不是「三會」。 | 5.國家的權力應該主要集中於君主和政府手中,而不是「三會」。 | ||
6.過渡民主會導致國家政策短視。 |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