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海外領地與海外直轄領地
(→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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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行: | 第387行: | ||
另有三領地為海外直轄領地,係前共和各聯邦之遺跡,因領土爭議或土地調整而留存之僅剩領土。 | 另有三領地為海外直轄領地,係前共和各聯邦之遺跡,因領土爭議或土地調整而留存之僅剩領土。 | ||
格蘭迪亞現有以下海外直轄領地: | |||
'''直隸松苑領地''',位於台灣台北南港之古蹟松山療養所所長宿舍。 | '''直隸松苑領地''',位於台灣台北南港之古蹟松山療養所所長宿舍。 |
(→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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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三領地為海外直轄領地,係前共和各聯邦之遺跡,因領土爭議或土地調整而留存之僅剩領土。 | 另有三領地為海外直轄領地,係前共和各聯邦之遺跡,因領土爭議或土地調整而留存之僅剩領土。 | ||
格蘭迪亞現有以下海外直轄領地: | |||
'''直隸松苑領地''',位於台灣台北南港之古蹟松山療養所所長宿舍。 | '''直隸松苑領地''',位於台灣台北南港之古蹟松山療養所所長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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