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民用航空」:修訂間差異

增加 29 位元組 、​ 2025年1月20日 (星期一)
無編輯摘要
標籤手動回退 行動版編輯 行動版網頁編輯
標籤行動版編輯 行動版網頁編輯
第12行: 第12行:


== 民航管理 ==
== 民航管理 ==
依據2024年簽訂的[[國際民航公約]](拉納卡公約),所有締約國應共同努力協調空域的使用,促進國際航空的安全與效率。該公約要求各國合作,標準化航空安全規範,並確保航空運輸的高效運行。
依據2024年簽訂的[[國際民航公約]](又稱[[國際民航公約|拉納卡公約]]),所有締約國應共同努力協調空域的使用,促進國際航空的安全與效率。該公約要求各國合作,標準化航空安全規範,並確保航空運輸的高效運行。


每個簽署國都有一個民航管理機構(例如各國的民航局)來監督該國民航的運行。這些機構的職責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每個簽署國都有一個民航管理機構(例如各國的民航局)來監督該國民航的運行。這些機構的職責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501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