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微共」:修訂間差異

增加 2,855 位元組 、​ 2022年9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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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d>林彥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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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二日-突厥斯坦王國成為觀察國。
九月十二日-突厥斯坦王國成為觀察國。


= 秘書處 =
九月二十二日-赫卡忒帝國因不再與Discord微國圈接觸,因此退出,其第一代表之副秘書長職務保留,第四代表改為中華民國第二代表。
 
= 機構體系 =
 
=== 大會 ===
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大會是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的主要合議性團體,包括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的所有會員國、觀察員國,每月定期舉行會議,但緊急會議亦可以召開。大會由一位主席(秘書長)和2位副主席(副秘書長)主持。第一次會議於2022年5月15日於總部大樓召開,有8個國家的代表參會。
 
大會對於重要問題的投票需要到場且投票的三分之二多數才能通過。重要問題的例子包括關於和平和安全的建議、主要機構的選舉、接納、暫停和開除會員。其他問題則由簡單多數決定,每個國家只有一票。大會可以對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範圍內的一切事項提出建議,但關於和平和安全的事項則屬安全理事會考量。
 
=== 安全理事會 ===
安全理事會的職責是維護國家之間的和平與安全。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的其他主要機構只有對會員國提出「建議」的權利,而安理會則有權提出具有強制性的決議,在憲章第二十五條規定下,會員國必須接受並履行。
 
安理會由7個會員國組成,其中包括2個常任理事國(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共產聯盟)和以及5個非常任理事國。5個非常任理事國任期三個月,根據選罷法選出。安理會的主席由秘書長當然兼任。
 
=== 秘書處 ===
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秘書處由秘書長主導,由來自全球的公務人員協助運作。它為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機構召開的會議提供研究、信息和設施,並根據安理會、大會、經社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指示進行工作。
 
秘書長是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的發言人和領導人。根據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憲章,這一職位是這一組織的「行政首長」。秘書長一職已經發展成為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管理者和會員國間爭端及國際問題的調停者兩項職責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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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歷任秘書長</big>
|+<big>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歷任秘書長</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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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法院 =
=== 國際法院 ===
國際法院位於全微共大樓內部,是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的主要司法機構,於2022年5月根據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憲章建立起來,並於隔月作為常設國際法院的繼承者開始運行。國際法院的主要目的是對國家之間的爭端進行裁決。法院開庭審理過戰爭罪行、非法國家干涉以及其他一些事宜。其他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機構可以請求國際法院提供司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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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歷任國際法院院長</big>
|+<big>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歷任國際法院院長</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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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由3名法官組成,法官任期無限制,由國際法院院長制訂法官選拔題目並進行考試,通過者將擔任候補法官一個月,期間不得進行判決,僅能在旁擔任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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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現任法官</big>
|+<big>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現任法官</big>
第228行: 第24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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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彥誠
|林彥誠
|萊塔尼亞帝聯邦
|中華民
|2022/8/31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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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