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全微共」:修訂間差異

增加 9 位元組 、​ 2022年9月24日 (星期六)
無編輯摘要
第259行: 第259行:


= 成員 =
= 成員 =
目前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總共有23個會員國、9個觀察員國,共32個成員國,成員國泛指會員國與觀察員國,包括除聖馬格諾利亞王國(郲夏南境)、中華民國(郲夏王畿)與廢梗民國(比利自治區)之外所有未受爭議的主權獨立國家。 共同體憲章中對成員國做出了規定:<blockquote>一、凡其他愛好和平之國家,接受本憲章所載之義務,經共同體認為確能並願意履行該項義務者,得為共同體觀察國。  
目前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總共有23個會員國、9個觀察員國,共32個成員國,成員國泛指會員國與觀察員國,包括除聖馬格諾利亞王國(郲夏南境)、中華民國(郲夏王畿)與廢梗民國(比利自治區)之外所有未受爭議的主權獨立國家。 共同體憲章中對成員國做出了規定:<blockquote>  一、凡其他愛好和平之國家,接受本憲章所載之義務,經共同體認為確能並願意履行該項義務者,得為共同體觀察國。


      二、凡國家滿30人以上,得為共同體觀察國。
      二、凡國家滿30人以上,得為共同體觀察國。
第276行: 第276行:


      九、觀察國於共同體之最高層級代表處為協辦處。
      九、觀察國於共同體之最高層級代表處為協辦處。


———憲章第二章第四條</blockquote>
———憲章第二章第四條</blockquote>
[[分類:國際組織]]
[[分類:國際組織]]
{{DEFAULTSORT: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
{{DEFAULTSORT:全球微型國家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