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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任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總統選舉」: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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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聯邦選舉法》第三條,除另有規定外,年滿十五歲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國民始得享有選舉及被選舉之權,年滿十三歲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國民始得享有參與公民投票之權。
*依據《聯邦選舉法》第三條,除另有規定外,年滿十五歲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國民始得享有選舉及被選舉之權,年滿十三歲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國民始得享有參與公民投票之權。


*依據《聯邦選舉法》第三條之二,政黨於國民議會或聯邦主權議會共取有兩席或以上者,得提名一組總統候選人;截至2023年3月,[[科紐瓦與新韓志公民聯盟|公民聯盟]]、[[科紐瓦與新韓志保守黨|保守黨]]、[[尊嚴]]及[[主權團結黨]]均具有提名資格。
*依據《聯邦選舉法》第三條之二,政黨於國民議會或聯邦主權議會共取有兩席或以上者,得提名一組總統候選人;經由選務委員會公布,[[科紐瓦與新韓志公民聯盟|公民聯盟]]、[[科紐瓦與新韓志保守黨|保守黨]]、[[尊嚴]]及[[主權團結黨]]均具有提名資格。


*依據《聯邦選舉法》第三條之二,公民具上次選舉總統選舉總票數之百分之三十人數之連署書者,得登記為總統候選人;上次選舉共有19張有效票,共需具有6名公民之連署,始得登記為候選人。
*依據《聯邦選舉法》第三條之二,公民具上次選舉總統選舉總票數之百分之三十人數之連署書者,得登記為總統候選人;上次選舉共有21張有效票,共需具有6名公民之連署,始得登記為候選人。


=== 候選人名單 ===
=== 候選人名單 ===
匿名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