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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官(格蘭迪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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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official post | post = 最尊貴的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 | body = | native_name = <small>The Most Nobl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small> | insignia = 格國國家元首旗.png | insigniasize = 150px | insigniacaption = 國家元首旗 | insignia1 = 格蘭迪亞執政紋章.png | insigniasize1 = 150px | insigniacaption1 = 執政官紋章 | flag = 檔案: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Grandia.png | flagsize = 90px | flagcaption = 國旗 | image = | caption = | imagesize = 250px | incumbent = 沈裕澤 | incumbentsince = 2025年3月 | style = 陛下(在格蘭迪亞)<br>閣下(在赫戈斯優德) | member_of = [[格蘭迪亞內閣]]<br>[[格蘭迪亞眾議院]] | residence = | seat = | appointer = 經[[格蘭迪亞眾議院|眾議院]]選舉產生 | termlength = 不固定,依眾議院選舉而定 | constituting_instrument = 《共和四年格蘭迪亞憲法法令》 | precursor = 總統 | inaugural = [[沈泰頡]] | formation = | deputy = 無 | salary = | website = }} '''最尊貴的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英語:'''The Most Nobl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通稱為'''執政官'''(英語:'''The Chief Regent''')'''、元首'''(英語:'''The Head of State'''),是[[格蘭迪亞共和國|格蘭迪亞]]及其屬地的國家元首,同時兼任'''格蘭迪亞國協元首'''(英語:'''Head of Grandian Commonwealth''')、'''不母皇帝'''(英語:'''Emperor of Pumunia''')等職,並依據《共和四年執政官頭銜與尊稱法令》在當選時自動授予'''第一公民'''(拉丁語:'''Princeps''')與'''陛下'''的頭銜。 根據《共和四年格蘭迪亞憲法法令》之規定,執政官應由於全體衆議院議員中由衆議院議員集體推選一位為多數衆議院議員信任之衆議院議員擔任。同時,執政官也擔任衆議院的當然主席。 現任格蘭迪亞之執政官為沈裕澤閣下,他自2025年3月5日起擔任。 == 職責與權力 ==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依據憲法所賦予之權力,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的權力有︰<blockquote>(1)任免首席財務總長(總理)之權; (2)授予榮典之權; (3)經由發布其署名或加蓋印璽之文件召集衆議院議員與會。</blockquote>執政官在首席財務總長建議下行使下列權力: (1)任命內閣政務官名單第一位總長(即首席財務總長)以外之其他成員。 執政官會同内閣會議行使下列權力︰<blockquote>(1)批准並公布法令; (2)經內閣政務官之副署發布命令; (3)制定或頒布法令或條例附例; (4)解散衆議院; (5)拒絕批准衆議院決議案。</blockquote>並得在經過衆議院副署、通過、同意或追認後,行使這些權力︰<blockquote>(1)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br>(2)發布全國戒嚴之權;必要時,衆議院得決議移請執政官宣告解嚴。<br>(3)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blockquote> == 執政官的產生、代理與辭職 == 依據《共和三年政制法令》第十二條,執政官之産生,應經衆議院之決議於衆議院議員中提名;其提名應於應屆衆議院開議時優先進行,並經衆議院集體信任投票後產生。 而依據該法令第十三條規定,執政官若不能履行職責,内閣應即召開會議推選一政務官暫時代行執政官之職務,直至執政官復職視事;而若在執政官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或衆議院議員選舉後的第一次會議後,執政官應率領内閣集體辭職。 == 不母皇帝 == 不母皇帝其最初是由不母帝國之締造者敦義皇帝因個人行程因素退位,並下詔傳位予時任親王暨首相沈泰頡。 直至2022年,沈泰頡以不母皇帝身份頒布了不母皇帝詔令,自第二位皇帝始,不母皇帝由大大大(即現今格蘭迪亞)之國家元首兼任,使得不母帝國事實上與大國成為共主邦聯。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皇帝頭銜隨總統職位轉變成執政官,該頭銜亦同步傳承給格蘭迪亞及其領地的執政官至今,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成為不母列島的選舉君主。 == 國協元首 == 格蘭迪亞國協是格蘭迪亞前屬地、聯邦或同盟,與格蘭迪亞維持自由聯合的緊密關係。 第二共和時期,大大大聯邦共和國號召關係緊密的周遭各國成立大大大聯合國協,由大大大聯邦共和國總統以大大大的國家元首身分擔任國協元首,並持續延續至第三共和時期。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後,國號由大大大變更轉變為格蘭迪亞,大大大國家元首也隨之變為為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至此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以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身分擔任該國協的元首至今。 == 歷任執政官 ==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 ! rowspan="2" | 肖像 ! rowspan="2" width="14%" | 姓名 ! colspan="3" | 任期 ! rowspan="2" |所屬政黨 ! rowspan="2" | 選舉 |- ! width="10%" | 上任 ! width="10%" | 離任 ! width="10%" | 總任期 |- | [[檔案:沈泰頡官方肖像.png|90px]] | <span style="font-size:125%;">'''[[沈泰頡]]'''</span><br>(沈雲深) | 2022年8月1日 || 2023年12月15日 || {{ayd|duration=yes|age=1|2022|8|1|2023|12|15|}} | 共和榮光黨 (現:共榮黨) | 原總統轉任 |- | [[檔案:沈泰頡官方肖像.png|90px]] | <span style="font-size:125%;">'''[[沈雲深]]'''</span><br> | 2023年12月15日 || 2025年3月16日 || {{ayd|duration=yes|age=1|2023|12|15|2025|3|16|}} | 共榮黨 | 眾議院推選 |- | |<span style="font-size:125%;">'''沈裕澤'''</span><br> |2025年3月17日 |現任 |{{ayd|duration=yes|age=1|2025|3|16||||}} |民主政綱 |眾議院推選 |} == 參見 == [[分類:國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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