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官(格蘭迪亞)
格蘭迪亞共和國執政 The Chief Regent Of Republic of Grand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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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元首旗 | |
檔案:格蘭迪亞共和國國旗.png 國旗 | |
尊稱 |
先生/女士(一般場合) 閣下(外交及正式場合) |
所屬 | 內閣 |
任命者 | 議會選舉產生 |
任期 | 一年 |
設立法源 | 《格蘭迪亞共和國憲法》 |
先前職位 | 總統 |
首任 | 沈泰頡 |
副職 | 無 |
格蘭迪亞共和國執政(英語:The Chief Regent Of Republic of Grandia),通稱為執政,是格蘭迪亞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暨政府首腦,基於該國憲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執政由眾議院推選一位具完全行為能力且設籍於本土之公民而成,任期為一年,並同時領導由外務、內務、文化、防務、衛生五部所構成的內閣,掌領全國行政權。
現任格蘭迪亞共和國執政為沈泰頡閣下,他自年月日起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