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官(格蘭迪亞)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的執政官(英語:Th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通稱為執政官(The Chief Regent),是格蘭迪亞及其屬地的國家元首暨政府首腦,同時兼任格蘭迪亞國協元首、不母皇帝等職。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的執政官 Th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 |
---|---|
![]() 國家元首旗 | |
![]() 國旗 | |
尊稱 |
先生/女士(一般場合) 閣下(外交及正式場合) |
所屬 |
格蘭迪亞內閣 格蘭迪亞眾議院 |
任命者 | 經眾議院選舉產生 |
任期 | 一年 |
設立法源 |
《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 《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 |
先前職位 | 總統 |
首任 | 沈泰頡 |
副職 | 無 |
根據《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執政官由眾議院推選一位具完全行為能力且設籍於本土之公民而成,任期為一年,並同時領導由外務、總務、防務等部所構成的格蘭迪亞內閣,掌領全國行政權。
現任格蘭迪亞之執政官為沈雲深閣下,他自2022年8月1日起擔任。
職責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依據憲法所賦予之權力,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
不母皇帝
不母皇帝依據慣例由格蘭迪亞執政官兼任,其最初是由不母帝國締造者敦義皇帝因個人因素退位,並下詔傳位予時任親王暨首相沈泰頡,直至2022年,沈宣布將皇帝之職交由大大大共和國總統兼任,從此皇帝的頭銜轉移到大大大共和國總統。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皇帝頭銜隨總統職位轉變成執政,至此該頭銜傳承給格蘭迪亞及其領地的執政官至今,格蘭迪亞執政官成為不母列島的選舉君主。
國協元首
格蘭迪亞國協是格蘭迪亞前屬地、聯邦或同盟,與格蘭迪亞維持自由聯合的緊密關係。第二共和時期,大大大聯邦共和國號召關係緊密的周遭各國成立大大大國協,由大大大聯邦共和國總統以大大大國家元首身分擔任國協元首,並持續延續至第三共和時期。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大大大國號變更轉變為格蘭迪亞,大大大國家元首也更名為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至此格蘭迪亞執政官以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身分擔任該國協的元首至今。
歷任執政官
屆次 | 肖像 | 姓名 | 任期 | 所屬政黨 | 選舉 | |||
---|---|---|---|---|---|---|---|---|
上任 | 離任 | 總任期 | ||||||
? | 沈泰頡 (沈雲深) |
2022年8月1日 | 2023年12月15日 | 1歲137天 | 共和榮光黨
(現:共榮黨) |
原總統轉任 | ||
? | 沈雲深 |
2023年12月15日 | 現任 | 1歲124天 | 共榮黨 | 眾議院推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