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坦里卡共和國聯邦認定的恐怖組織與個人
伊坦里卡共和國聯邦認定的恐怖組織與個人是伊坦里卡共和國聯邦政府根據《國家安全法》與相關法律所認定的恐怖組織與個人名單。該名單的制定與更新由伊坦里卡內務部與國家安全機構負責,並定期向總理大臣與國會報告。
定義與法律依據
- 伊坦里卡共和國聯邦對於恐怖主義的定義基於《國家安全法》第十二條,內容如下:
- 以暴力、威脅、綁架、暗殺、爆炸等方式,試圖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或威脅公民安全之行為。
- 與境外恐怖組織聯繫,接受資助、訓練或協助實施恐怖行為。
- 參與煽動、策劃或資助恐怖活動,並試圖顛覆政府或影響國家決策。
- 宣揚新納粹意識形態,並且參與或支持極端民族主義恐怖行動(僅宣揚意識形態被憲法第十一條所保護)。
- 其他經內務部與國家安全機構認定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主要恐怖組織
以下為伊坦里卡共和國聯邦政府認定的恐怖組織:
國內恐怖組織
- 伊坦里卡民族解放陣線:該組織以反政府游擊戰為主,主張建立獨立國家。
- 新伊坦里卡軍:一支由前軍人組成的非法親俄武裝。
國際恐怖組織
- 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AQIM)
- 伊斯蘭聖戰聯盟(IJU)
- 巴斯克祖國與自由組織(ETA)
- 哈馬斯(Hamas)
- 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IRGC)
- 也門胡塞武裝(Houthi Movement)
- 伊斯蘭國(ISIS)
- 中國人民解放軍(PLA)
- 魯西奇小組(Rusich Group)
- 俄羅斯帝國運動(Russian Imperial Movement, RIM)
- 俄羅斯民族團結(Russian National Unity, RNU)
- 斯拉夫聯盟(Slavic U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