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國家百科:快速刪除方針

出自微國家百科
刪除工具
非重定向頁面步驟 | 提報新頁面 | 提報新檔案

{{-{}-vfd|原因}}

重定向步驟 | 提報新重定向頁

{{-{}-rfd}}

小小作品記錄

{{subst:substub/auto}}

侵犯版權步驟 | 提報新頁面

{{subst:Copyvio/auto|url=來源}}

合併

{{-{}-merge}}
{{-{}-mergeto|條目}}
{{-{}-mergefrom|條目}}
{{-{}-merging}}

頁面移動

{{-{}-move}}
{{subst:Moved}}

快速刪除記錄

{{-{}-delete|理由}}
{{-{}-Obsolete}}
{{-{}-NowCommons}}

相關頁面
刪除 恢復 - 準則 - 記錄

快速刪除(speedy deletion,SD),簡稱速刪,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或檔案,省去存廢討論的時間。管理員可直接刪除符合下列準則而又掛起快速刪除模板的頁面或檔案。若頁面不符合下列快速刪除準則(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CSD),就應提案一般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然而,切記刪除乃最後手段。 提案或刪除前,請考慮是否可以改進、合併重定向回退等處理。刪除檔案時也應排除檔案連結被不當移除或錯誤上傳到維基共享的情況。但如果頁面在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同時又侵犯版權,則應先按快速刪除處理。

任何使用者(含非確認使用者、IP使用者)均可提案快速刪除,新增快速刪除模板至該頁,由管理員審批。而提案時,則須註明頁面符合以下哪一條準則,同時也建議通知頁面創建者或主要編修者,一般的方法為:在相應頁面放置{{d|快速刪除理由}} 模板後,請在相關使用者的討論頁面中放置模板:{{subst:db-notice|target=頁面名稱}} --~~~~

所有頁面必須保證無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報快速刪除。

嚴禁頁面創作者與主要編修者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反對者,請於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新增反對模板並列明理由。管理員審批後,可否決反對,並刪除該頁,但應在反對者的討論頁留言,解釋其決定。遇有不確定的情況,可以考慮轉交存廢討論。用戶對快速刪除不服,則可提交存廢覆核。另外,管理員須避嫌,不得處理自己的快速刪除請求。

準則

以下是快速刪除的準則(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CSD)。

所有頁面

以下標準,除了有特別的說明外,均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中的頁面。

G1. 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

這包括:
(一)缺乏任何關於微國家及任何實際內容的頁面;
(二)自維基百科或其他文章逐字複制而不作任何更改的條目。
不適用於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討論頁。
  • 使用模板{{d|G1}}或{{d|empty}}。

G2. 測試頁面

多由新用戶為嘗試使用百科而創建的頁面,內容大多缺失,或有未完成的模板。
小提醒:如果您想嘗試使用百科,其實可以建立自己的沙盒呀~(點此建立:Special:Mypage/沙盒/1
不適用於由使用者本人建立的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討論頁。
  • 使用模板{{d|G2}}或{{d|test}}。

G3. 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訊息、人身攻擊

包括明顯的錯誤及誤導訊息、明顯的惡作劇、訊息明顯錯誤的圖片,以及清理移動破壞時留下的重定向。
  • 使用模板{{d|G3}}或{{d|vandalism}}。

G4. 曾經根據存廢討論而刪除後重新建立的頁面

這包括曾經因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而刪除的任何頁面內容(不論頁面標題如何變更),但不包括與刪除版本實質上不完全相同的頁面,以及刪除原因不再適用的頁面。
小提醒:如果您想重新建立受存廢討論而刪除的頁面,可以提出存廢覆核,並向管理員清楚說明原因~
  • 使用模板{{d|G4}}或{{d|repost}}。

G5. 由被封禁的使用者及 IP 於封禁後創建的頁面

這包括由已被百科全域封鎖之用戶於封禁後,以備用帳戶/小帳/IP所創建或上傳的內容,但不包括用戶於封禁前所創作之一切內容。
  • 使用模板{{d|G5}}或{{d|banned}}。

G6. 因技術原因刪除頁面

這包括非爭議性的百科維護,例如:
(一) 刪除空白且欠缺維護的重定向;(例)
(二) 刪除或覆寫妨礙內容頁面移動的重定向頁面;(例)
(三) 刪除創建於錯誤命名空間的內容頁面。(例)
  • 使用模板{{d|G6}}或{{d|technical}}。

G7. 由原作者及唯一實際貢獻者提出刪除要求的頁面

這必須由頁面原作者基於善意或有根據的原因提出,如為防止其私隱被洩漏,或避免頁面因資料過少而可能陷入無人編輯危機。
  • 使用模板{{d|G7}}或{{d|author}}。

G8. 架空或不切實際的頁面

這包括:
(一)內文已表明為「虛擬」、「架空」之頁面;
(二)直接使用/挪用現實國家名稱和內容(如種族、人物);
(三)頁面中之大部分內容均為誇大或不可能於現實中出現。
  • 使用模板{{d|G8}}或{{d|impractical}}

G9.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

這包括:
(一)內文明顯只用作宣傳之用;
(二)內文缺乏詳細資料,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 使用模板{{d|G9}}或{{d|spam}}。

G10. 有翻譯問題的頁面

這包括:
(一)逾14天沒有翻譯的非正體中文頁;
(二)使用自動翻譯工具的拙劣翻譯。
這只適用於內容頁面。
  • 使用模板{{d|G1}}或{{d|mt}}。

G11. 孤立頁面,例如沒有主頁面的討論頁、指向空白頁的重定向等。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沒有對應檔案的檔案頁面;
  2. 沒有對應母頁的子頁,使用者頁子頁除外;
  3. 指向不存在頁面的重定向;
  4. 沒有對應內容頁面的討論頁,討論頁存檔和使用者討論頁除外;
  5. 不存在註冊用戶的用戶頁及用戶頁子頁面,localhost對應IP用戶的用戶頁及隨用戶更名產生的用戶頁重定向除外。
請在刪除時注意有無將內容移至他處的必要。
不包含在主頁上掛有{{CSD Placeholder}}模板的討論頁。
  • 使用模板{{d|G15}}或{{d|orphan}}。

G16. 頁面與介紹相同事物的原始頁面同樣侵權

此條所適用的頁面包括但不限於草稿頁面、主命名空間(條目空間)頁面、用戶空間頁面等介紹'相同事物,且在原頁面被提報侵權 '建立的頁面。相關頁面不一定要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
提報時需同時附上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的名稱,除非一眼能看出已被提報侵害版權頁面。
  • 使用模板{{d|G16}}、{{d|temp}},並請與{{copyvio}}一同使用。

G17. 位於不恰當的命名空間的消歧義頁面。

  • 此項不適用於條目、用戶、專案與草稿命名空間。
  • 在提請快速刪除前,請務必先檢查並清理相關消歧義頁面的連入。
  • 此項不論頁面是否引用消歧義模板消歧義訊息模板均適用,惟對消歧義模板及消歧義訊息模板本身不適用。
  • 使用模板{{d|G17}}。

G18. 條目或草稿建立時,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或草稿或其歷史版本的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作為其他條目之重定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條目或草稿建立時,首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草稿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其名稱不適合改為重定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名稱可以作為重定向,就應直接改為重定向,不要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是多個條目或草稿合併產生的新條目或草稿,不適用。
  • 如果是從主條目或草稿拆分產生的條目或草稿,不適用;如有疑慮,應提送存廢討論處理。
  • 如果草稿頁面晚於條目頁面建立,此條對該草稿頁面不適用。
  • 如果條目頁面晚於草稿頁面建立,兩個頁面的建立者為同一人,而該人在條目頁面建立後隨即對草稿頁面予以清空或提請快速刪除,此條對該條目頁面不適用。
  • 使用模板{{d|G18}}。

條目

以下標準適用於主命名空間中的所有條目

A1. 內容空泛(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定義)。

條目的內容籠統,或甚至根本沒有提及條目主體,使條目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 「內容空泛」與「沒有實際內容」的分別在於:後者乃是與主題完全無關,或是不知所云;前者可以與主題有一定關係,但沒有明確描述主題(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對主題作基本定義);前者同時包含後者。
  • 使用模板{{d|A1}}或{{d|context}}。

A2. 內容只包含外部連結、參見、圖書參考、分類、模板、跨語言連結的條目(消歧義頁重定向軟重定向除外)。

  • 請注意:有些百科人在建立條目時會分開多次儲存,請避免刪除有人正在編輯的頁面。
  • 帶有{{inuse}}模板的不適用。
  • 使用模板{{d|A2}}或{{d|text}}。

重定向頁

以下標準適用於所有使用者頁面與使用者討論頁面以外的重定向頁面(含軟重定向)。

R2. 跨命名空間的重定向。

適用於條目命名空間和草稿命名空間。
  • 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不適用。
  • 快速刪除草稿重定向前,請確保草稿已完成其作用,且其歷史已移至對應的正式頁面。
  • 使用模板{{d|R2}}或{{d|interwk}}。

R3. 格式錯誤,或明顯筆誤的重定向。

包含標題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
  • 非一眼能看出的拼字錯誤和翻譯或標題用字的爭議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將常見的拼字錯誤名稱重新導向至正確名稱頁面,可使百科使用者縱使在尋找文章時拼字錯誤,也能夠找到所尋求的文章。可參閱MP:重定向#何時用重定向?
    • 如重定向名稱與導向目標名稱(或其相關名稱)僅存在合理的大小寫差異及/或重定向名稱為導向目標名稱(或其相關名稱)的ASCII字母表述的形式(例如Kurt Godel重定向至Kurt Gödel),不視為有任何拼寫錯誤。如有對相關大小寫差異是否合理的爭議,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使用模板{{d|R3}}或{{d|wr}}。

R5. 指向本身或循環的重定向。

如A→B→C→……→A或A→A。繁簡重定向不適用此項,請使用{{d|R3}}。
  • 使用模板{{d|R5}}或{{d|br}}。

R6. 移動檔案而產生的重定向,且頁面標題不符合檔案名稱指引

  • 使用模板{{d|R6}}。

R7. 明顯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無關或比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更廣泛的重定向。

條目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稱,或重定向名稱比條目主題更廣泛[1],但條目不含有重定向名稱的有效介紹。同時,重定向名稱並不是條目的別名或錯誤拼字。在有爭議的情況下,應提出存廢討論
  • 若原重定向標題可改為消歧義頁(或重新導向至其他消歧義頁),則不適用。
  • 掛有{{關注度重定向}}或{{合併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不適用,請改為提出存廢討論
  • 如有用戶對標題用字有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使用模板{{d|R7}}。

R8. 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定向。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無連入的重定向。
    • 若重定向頁與導向目標頁同樣帶有「(消歧義)」字樣,且兩者的標題僅存在繁簡/地區詞差異,則不適用。
  2. 並非指向消歧義頁面的重定向。
  • 在提請快速刪除前,請務必先檢查並清理(如適用)相關重定向的連入。
  • 如有用戶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使用模板{{d|R8}}。

圖片及多媒體檔案

以下標準適用於所有的檔案。如不符合,則應移交MP:檔案存廢討論

F1. 重复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缩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 使用模板{{d|F1}}、{{d|i1}}或{{d|reppic}}。

F3.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來源不明的檔案

F4.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

F5. 被高解析度或SVG檔案取代的圖片。

  • 使用模板{{d|F5|新檔案名}}、{{d|betterpic}}。

F6. 沒有被條目使用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F8. 明顯侵權之檔案會在提報5日後刪除。

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 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
  2. 檔案宣稱由某作者依據某自由版權協議發佈,但找不到該自由協議的聲明。

F9. 沒有填寫任何合理使用依據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 空白的合理使用依據模板(如{{Non-free use rationale}})並未視為有效的合理使用依據,另外本方針也不適用於有爭議但完整的合理使用依據。
  • 若非自由版權檔案只有部分條目的使用依據,但同時被使用於未提供合理使用依據的條目,則本方針也不適用,並應將後者使用中的檔案移除。

F10. 可被取代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檔案僅用於描述、識別或評論檔案中展示的事物,或僅用作插圖(沒有和檔案內容相關的評論),且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之一:
  1. 有其他自由版權檔案展示相同的事物。
  2. 檔案描述的是在世或假定在世人物、仍然存在的建築、室外雕塑或仍在出售的商品,且預計自行拍攝的照片不受他人著作權保護。
  3. 檔案為可自行繪製的地圖或圖表。
  4. 檔案來自商業圖片機構(如Getty)。
如果給出了其他合理使用依據(如用於評論檔案本身),不適用本條。如檔案的可替代性有爭議,應交檔案存廢討論處理。本條也不適用於正在或曾經由檔案存廢討論處理過的檔案。

其他頁面

以下標準適用於特定的命名空間

O1. 使用者要求刪除自己的使用者頁或其子頁面。

除了自己的使用者頁面,只要是移動而來的頁面,皆須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O3. 已超過一個月未有編輯動作的IP用戶的用戶討論頁,且已完成存檔。

避免給使用相同IP位址的使用者帶來混淆。
不適用於用戶討論頁的存檔頁面。
  • 使用模板{{d|O3}}或{{d|ip}}。

O4. 空分類。

該分類無收錄任何頁面或子分類。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 使用模板{{d|O4}}或{{d|uc}}。

O7. 廢棄草稿。

任何六個月內無編輯的草稿。
如果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可向管理員請求恢復相關草稿
  • 使用模板{{d|O7}}。

管理員操作注意事項

  • O1:刪除O1的時候,請注意使用者是不是把頁面從別的地方移動過來的。如果頁面原本是不符合O1,那麼就不應該使用O1刪除。
  • F6:刪除F6的時候,請前往檔案合理使用頁面(在合理使用模版中會註明)查看為什麼不再使用。有的時候圖片會被誤刪或因破壞而刪除,此時不應使用F6。

放置快速刪除模板時的注意事項

部分頁面放置提刪模板時需要符合相應內容模型,因此在放置快速刪除模板時需要遵循特定方式,同時,下面列舉的模板放置方式,也適用於其他模板,如MP:AFD等。

  • JSON頁面:請根據頁面的格式加入語法:
    • 最外層的格式為花括弧{...}的JSON頁面,將下列語法放在最外層的 {...}之內:
      "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最外層的格式為中括弧[...]的JSON頁面,將下列語法放在最外層的 [...]之內:
      {"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如JSON頁面無最外層格式,請將原有的JSON原始碼置入中括弧[...]中,並以最外層的格式為中括弧的JSON頁面放置刪除模板。
註:如要加入JSON的行位於最外層之花括弧{...}或中括弧[...]內部的最後一行,請移除行尾的逗號(,)。
  • 位於模組命名空間的頁面(文件頁除外):請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語法:
    require('Module:Module wikitext').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CSS頁面:請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語法:
    ._addText{
        conten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 JavaScript頁面:請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語法:
    var 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純文字、CSS(包括「已過濾的CSS」)和JavaScript(不包括JSON)也能透過在需要刪除之頁面的註解中加入以下語法來放置模板。
    /* _addText: "{{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 對於部分有特殊編輯介面的特殊頁面(如結構式討論頁大量訊息發送清單]等)請直接將提刪模板放置於對應頁面的描述或摘要欄位即可。
    例如,提刪結構討論頁時,請使用「編輯話題摘要」功能將{{Delete|快速刪除理由}}填入;而提刪大量訊息發送清單時,請將提刪模板放置在「描述」欄位中。
註:由於技術限制,在JSON、純文字放置模板後暫時不會自動被加入分類,因此在提刪此類頁面時可能還需要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員來執行刪除。

非快速刪除理由

  1. 侵權頁面;
  2. 頁面名稱含有亂碼;
  3. 違反MP:NOT(廣告除外);
  4. 含粗口、色情、淫穢內容,但不是純粹破壞的條目(請參閱微國家百科不會審查內容);
  5. 被其他模板取代的模板;
  6. 他人建立使用者頁;
  7. 微國家百科:沙盒等測試頁;
  8. 疑似惡作劇,但無法確認;
  9. 原創研究;
  10. 不合關注度的頁面;
  11. 新詞
  12. 被JPEG格式取代的GIF、PNG檔案;
  13. MP:小小作品
  14. 有爭議的頁面;
  15. 使用者建立的頁面,他人有實際編輯(不含增刪範本、分類、跨語言連結、圖片、外部連結、參見、圖書參考);
  16. 使用{{CSD Placeholder}}而被分類至Category:佔位頁的頁面。

當管理員刪除沒有有用內容的頁面時,可考慮在作者的討論頁解釋刪除的原因。如果是測試頁的話,把內容存到沙盒中。如果作者是新手,建議無論是刪除還是拒絕都向作者解釋。要友善一些!因為新手可能會對「刪除」感到恐慌,並且每個人都曾經是新手

腳註

  1. 不包含清單項目重定向到清單。

參見

simple:微國家百科:Deletion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