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韓志共和國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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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韓志共和國副總統
Vic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New Hanchih
現任
陳清洋(末任)

2021年1月30日就任
尊稱 先生/女士、閣下
所屬 副總統辦公室
官邸 副總統官邸
機關所在地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韓志地區(時靖韓特別市)
任命者 公民直接選舉
任期 一年
設立法源新韓志共和國憲法
設立 2020年(首次提及)
末任 陳清洋
後繼職位 國務知事(作為副國家元首)
薪資 無給薪
網站 紐新聯邦總統府

新韓志共和國副總統(英語: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New Hanchih),是依據《新韓志共和國憲法》所設立的備位國家元首,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

副總統從設立到廢止都存在許多爭議,副總統相關條文在2021年修憲時經修憲而凍結,預計於2022年後不再產生副總統[1],而時任副總統陳清洋閣下於2021年9月主動辭去副總統一職,因此,副總統一職在2021年9月10日實際廢止。

在2022年5月發生總統辭職無人代理的相關政治問題後,恢復副總統的議題再次被公眾提起,並被主權團結黨作為競選政見之一。


職權

紐新聯邦過往之所有憲法均未提及副總統之職權,僅有第三十一條規定「總統一職若有空缺時,則由副總統或總理代理之。」

歷任副總統

屆次 肖像 姓名 任期 政黨 聯邦總統
上任 離任 總任期
1 宋啟康 2020年1月21日 2021年1月30日 1年10天 韓志民主陣線 韓慶銘
2 陳清洋 2021年1月30日 2021年9月10日 224天 韓志民主陣線
副總統相關條文在2021年修憲時經修憲而凍結,並自2022年後不再產生副總統。

參見

  1. 新韓志共和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規定,「新韓志共和國設總統為國家元首,不設立副職,總統之選舉事宜,則另以法律定之,故憲法第三十條停止適用之。」,惟憲法本文第三十條仍保有副總統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