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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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
檔案:洛希提亞皇家新憲封面.jpg
概況
司法轄區  洛希提亞帝國 本土及海外屬地
起草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批准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生效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政體 單一議會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 3個
國家元首 洛希提亞君主
立法機關 洛希提亞帝國議院
行政機關 洛希提亞總轄院
司法機關 洛希提亞風紀院
制定歷史
修憲次數 1次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提亞都潔芙緹宮
起草人 新憲制定委員會
文本類型 紙本、PDF電子檔
已取代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

《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英文:The Supreme Royal Constitution of the Empire of Rositia),通稱「皇家新憲」或「最高憲」,是洛希提亞帝國的第二部憲法,於2023年9月1日由當時國務院召開的新憲制定委員會起草,於同年11月21日通過並於隔日公告,並於隔年1月1日取代《洛希提亞皇家憲法》作為洛希提亞帝國的最高憲制性文件。

皇家新憲正文共五章四十五條,不同以往制定之憲法完全照搬現實國家的憲法,皇家新憲在制定上以日本明治憲法作為結構編排上的參考,並以萊洛契婭主義作為基本理念,施行君主帝國議院相互制衡的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帝國的法律與敕令皆以此作為框架。

制憲背景

舊有憲法的不合時宜

自2020年改制以來所撰寫的舊憲法,延續自大明時期的三權分立的君主立憲制,然而改制之後,一方面新生的瑪斯蒂爾形成完全的單人國家,另一方面,國際狀況的不穩定使得時任總理大臣柯龍晋不敢輕易敞開國門招收新人,致使長久以來,其規定的眾議院及裁判院無法組成,其職務被迫由國務院承擔,而這實際上直到憲法增修條文實施前都是違憲的行為[1]

國家體制的改變

2023年1月柯龍晋重新復政後,認知到過往的完全民主制度下的君主立憲制已經不合適,並認為該著手準備結束洛希提亞特色君主立憲制,便有意藉此機會重新撰寫新憲法,但由於編寫新憲茲事體大,便只好於同年3月先行實施增修條文,將舊憲法部分不合時宜的條文進行調整,也以便後續的相關事務執行。

歷史沿革

2023年7月,基於舊憲法的諸多問題,洛希提亞政府內部開始針對新憲法草案的制定展開可行性研究。

2023年8月19日,時任洛希提亞總理大臣柯龍晋出席2023年福共體大會時,向與會代表首次公開此事並徵詢相關看法。

2023年9月1日,國務院正式成立新憲制定委員會,開始進行新憲法的起草。

2023年11月17日憲法草案完成編寫,同月21日完成校稿並通過,並於隔日公告之。

2024年1月1日,新憲法生效取代《洛希提亞皇家憲法》

2024年9月9日,通過皇家新憲第一次修正案

憲法內文

皇家新憲正文共五章四十五條,第一章(國家)講述國名、國家象徵等概要;第二章(君主)講述君主的地位、統治權、皇室特權等;第三章(國民)保障國民的權益;第四章(帝國政府)講述政府的權力歸屬、職責等;第五章(憲法)講述憲法的相關條款。

憲法序言

洛希提亞帝國憲法的序言由140個字構成。

洛希提亞帝國,由君主與帝國議院構成的憲政體系,堅信自由、平等、博愛,我們將致力於建立一個和諧、繁榮與公正的國家。為保障社會的穩定、促進帝國的發展、確保公民的權益,並確保法治的實現,制定此憲法。我們對這個國家和人民立下了共同的承諾,期許君主和議院相互努力,共同追求這個理想中的社會。

行政權

立法權

司法權

憲法的最高地位

第四十四條

無論法律、規則、命令,或以其他名稱,凡與本憲法不相牴觸之現行法令,均有遵守之效力。

與本法牴觸者,應於本法正式實施前,進行修正或廢除,逾期者將自動失效。

憲法修正程序

第四十二條

本憲法條款,將來如有必須修正時,應以敕命,將議案交付眾議院或國務會議議之。

此議案於眾議院運作時,非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出席,不得開議。非經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同意,不得為修正之議決。通過後,君主得行使皇家特權,退回眾議院進行重議一次。若經全體議員四分之三出席,且出席議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君主需承認修正之議決通過。

當眾議院關閉時,修正之議決通過與否由時任君主聖斷。

參見

參考文獻

  1. 《皇家憲法增修條文》第二章第六條寫明,「特殊時期,帝國眾議院人數若不滿七人,應暫停營運,其相關職責由國務院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