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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維爾公國」:修訂間差異

增加 1,253 位元組 、​ 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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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月的多次會談與磋商,王佑恩同蔡易臻、時任羅斯韋爾外相[[尹少宏]]與擁有赫米爾國籍的時任克里斯蘭總理[[林京右|林京佑]]於7月3日在台北簽署[[《赫米爾帝國與羅斯韋爾公國統合暨赫斯維爾公國成立條約》]],正式成立赫斯維爾公國。王佑恩就任大公殿下,並任命蔡易臻為赫斯維爾臨時政府執政官兼任總務大臣、[[尹少宏]]閣下為外務大臣、[[王伯鈞]]閣下為律令大臣、林京佑閣下為臨時政府特任顧問。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因為多數國民面臨升學事宜,臨時政府保持低度運作。時隔半年,2023年2月1日,[[赫斯維爾大公|大公]]奧托一世與內閣總理大臣[[蔡易臻]]於臺北會晤,商討國事。是次政府聚會係赫羅統合後,政府領導人首次面會。3月底,臨時政府已擬定憲法草案並公告於4月9日召開制憲大會,然4月9日因無國民參與會議,故推遲立憲時程。6月12日,奧托一世首次向政府證實思慮退位,6月18日,政府向皇室推薦奧斯丁與法蘭特聯合王國國王保羅為榮譽皇族並獲皇室一致同意,6月23日,奧托一世退位,第一順位繼承人森前藩守護林京右閣下放棄繼承,保羅正式繼位赫斯維爾大公,成為保羅一世。8月23日,第二次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大會在朱崙府芬第夏宮禮賓廳召開,多國代表與會,是次大會是赫斯維爾公國第二次成功舉辦大規模實體會談,蔡易臻並成功連任共同體秘書長。9月1日,王佑恩獲得臨時政府任命,成為第二任總務大臣。9月9日,臨時政府預告召開臨時議會審議憲法草案。9月11日,臨時議會八名議員一致同意通過憲法草案,隔日政府宣布行憲。10月18日,臨時議會通過參政權法草案、律令標準化條例草案、第一次憲法修正案、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大公殿下於10月29日公布上述法案並頒行全國。
經過一個月的多次會談與磋商,王佑恩同蔡易臻、時任羅斯韋爾外相[[尹少宏]]與擁有赫米爾國籍的時任克里斯蘭總理[[林京右|林京佑]]於7月3日在台北簽署[[《赫米爾帝國與羅斯韋爾公國統合暨赫斯維爾公國成立條約》]],正式成立赫斯維爾公國。王佑恩就任大公殿下,並任命蔡易臻為赫斯維爾臨時政府執政官兼任總務大臣、[[尹少宏]]閣下為外務大臣、[[王伯鈞]]閣下為律令大臣、林京佑閣下為臨時政府特任顧問。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因為多數國民面臨升學事宜,臨時政府保持低度運作。時隔半年,2023年2月1日,[[赫斯維爾大公|大公]]奧托一世與內閣總理大臣[[蔡易臻]]於臺北會晤,商討國事。是次政府聚會係赫羅統合後,政府領導人首次面會。3月底,臨時政府已擬定憲法草案並公告於4月9日召開制憲大會,然4月9日因無國民參與會議,故推遲立憲時程。6月12日,奧托一世首次向政府證實思慮退位,6月18日,政府向皇室推薦奧斯丁與法蘭特聯合王國國王保羅為榮譽皇族並獲皇室一致同意,6月23日,奧托一世退位,第一順位繼承人森前藩守護林京右閣下放棄繼承,保羅正式繼位赫斯維爾大公,成為保羅一世。8月23日,第二次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大會在朱崙府芬第夏宮禮賓廳召開,多國代表與會,是次大會是赫斯維爾公國第二次成功舉辦大規模實體會談,蔡易臻並成功連任共同體秘書長。9月1日,王佑恩獲得臨時政府任命,成為第二任總務大臣。9月9日,臨時政府預告召開臨時議會審議憲法草案。9月11日,臨時議會八名議員一致同意通過憲法草案,隔日政府宣布行憲。10月18日,臨時議會通過參政權法草案、律令標準化條例草案、第一次憲法修正案、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大公殿下於10月29日公布上述法案並頒行全國。
12月2日,大公殿下的公國政府舉辦[[2023年國務會議選舉]]以選出内閣總理大臣與兩名獨立監察員。本次選舉只有公民黨候選人參加,國内另一個主要政黨—工黨沒有參與選舉,因此形成同額選舉的局面。本次選舉的投票率達75%,其中内閣總理大臣候選人蔡易臻獲得全部選票,獨立監察員候選人曾兆祥獲得83%選票、另一候選人王伯鈞獲得75%選票。12月9日,歷經一個多月的籌備,第一次IPSM(Inter-Pacific Summit of Micronations,跨太平洋微國家峰會)在大公府順利舉行,這次峰會是臺灣微國圈與外國微國家舉辦實體峰會的第一次嘗試,有赫斯維爾公國代表團(内閣總理大臣蔡易臻、總務大臣王佑恩、外務大臣尹少宏)、紐魯比克斯共和國總統Pio Lowe、臺朗共和國總統邱昱舜、奧琳塔利亞共和國總統顏于哲參加。與會方交換了關於跨太平洋微國家峰會、建立跨國郵政服務的意見,並且接受紐魯比克斯共和國總統授予友誼勳章。會後,政府舉行了内閣任命式與授勳儀式,[[第二次蔡易臻内閣]]正式組成、内閣成員與邱昱舜接受大公殿下授勳。
==政治==
==政治==
在《赫米爾帝國與羅斯韋爾公國統合暨赫斯維爾公國成立條約》簽署後,[[赫斯維爾大公|大公]]奧托一世任命內閣總理大臣[[蔡易臻]]組成臨時政府,臨時政府將制定憲法並且舉行[[第一次全國議員選舉]]。在選舉之前,臨時政府執掌公國之行政立法事務。9月12日,赫斯維爾公國行憲,但考量到人口基數不足以推動憲法規定之政府架構,臨時政府於10月29日公布《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議會與内閣整併成國務會議,並預計於12月舉辦[[國務會議選舉]]。
在《赫米爾帝國與羅斯韋爾公國統合暨赫斯維爾公國成立條約》簽署後,[[赫斯維爾大公|大公]]奧托一世任命內閣總理大臣[[蔡易臻]]組成臨時政府,臨時政府將制定憲法並且舉行[[第一次全國議員選舉]]。在選舉之前,臨時政府執掌公國之行政立法事務。9月12日,赫斯維爾公國行憲,但考量到人口基數不足以推動憲法規定之政府架構,臨時政府於10月29日公布《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議會與内閣整併成國務會議,並預計於12月舉辦[[2023年國務會議選舉|國務會議選舉]]。


根據憲法第六十三條,公國所有政府機構統稱為'''大公殿下的公國政府''',得簡稱為'''政府'''。赫斯維爾實行[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9B%E4%B8%BB%E7%AB%8B%E5%AE%AA%E5%88%B6 君主立憲制]。赫斯維爾公國之元首為[[赫斯維爾大公]],並依據《赫米爾帝國與羅斯韋爾公國統合暨赫斯維爾公國成立條約》之附錄二:[[《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方案》]],有一定程度之權力。[[樞密院]]為大公諮詢國政及行使君權(被限制之行政、立法、司法權)之機構。樞密院皇家顧問諮詢委員應包含總理大臣、議會議長,其餘由大公訂定之。現任大公為[[王瑞福|保羅一世]]。
根據憲法第六十三條,公國所有政府機構統稱為'''大公殿下的公國政府''',得簡稱為'''政府'''。赫斯維爾實行[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9B%E4%B8%BB%E7%AB%8B%E5%AE%AA%E5%88%B6 君主立憲制]元首為[[赫斯維爾大公]],並依據《赫米爾帝國與羅斯韋爾公國統合暨赫斯維爾公國成立條約》之附錄二:[[《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方案》]],有一定程度之權力。[[樞密院]]為大公諮詢國政及行使君權(被限制之行政、立法、司法權)之機構。樞密院皇家顧問諮詢委員應包含總理大臣、議會議長,其餘由大公訂定之。現任大公為[[王瑞福|保羅一世]]。


國務會議是《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設立的機構,由大公殿下各部門大臣與獨立監察員組成。它整併了議會與内閣的所有權力,並預計包含[[内閣總理大臣(赫斯維爾公國)|内閣總理大臣]]、總務大臣、外務大臣與獨立監察員,共計名大臣與名獨立監察員。在此架構下,政府首腦仍是内閣總理大臣,他仍具備《憲法》跟《内閣法》給予的所有權力。獨立監察員則行使監督政府作為的職責,類似於議會中的反對黨。
國務會議是《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設立的機構,由内閣各部門大臣與獨立監察員組成。它整併了議會與内閣的所有權力,並預計包含[[内閣總理大臣(赫斯維爾公國)|内閣總理大臣]]、總務大臣、外務大臣、無任所大臣與獨立監察員,共計名大臣與名獨立監察員。在此架構下,政府首腦仍是内閣總理大臣,他仍具備《憲法》跟《内閣法》給予的所有權力。獨立監察員則行使監督政府作為的職責,類似於議會中的反對黨。


以下是[[《赫斯維爾公國憲法》]]規定的政府架構,目前已無限期推遲。
以下是[[《赫斯維爾公國憲法》]]規定的政府架構,目前已無限期推遲。


行政權由[[赫斯維爾公國内閣|内閣]]行使,内閣由[[内閣總理大臣(赫斯維爾公國)|内閣總理大臣]]以及國務大臣組成並由内閣總理大臣領導。内閣總理大臣由議會最大黨黨領袖,經大公任命後擔任,國務大臣由内閣總理大臣提名並且經過議會同意後擔任。内閣向議會提出議案,就一般國務及外交關係向國會提出報告,並指揮督導各行政部門。
行政權由[[赫斯維爾公國内閣|内閣]]行使,内閣由[[内閣總理大臣(赫斯維爾公國)|内閣總理大臣]]以及國務大臣組成並由内閣總理大臣領導。内閣總理大臣由議會最大黨黨領袖,經大公任命後擔任,國務大臣由内閣總理大臣提名並且經過議會同意後擔任。内閣向議會提出議案,就一般國務及外交關係向國會提出報告,並指揮督導各行政部門。


立法權屬於[[議會]],議員由選舉產生。議會審查政府所提出之法律案、預算案、人事任命案。議會以六月至八月爲固定會期。如有必要時,得以由大公勅命延長或更改會期之。其餘時間經三分之二議員請求,得召開臨時會。
立法權屬於[[議會]],議員由選舉產生。議會審查政府所提出之法律案、預算案、人事任命案。議會以六月至八月爲固定會期。如有必要時,得以由大公勅命延長或更改會期之。其餘時間經三分之二議員請求,得召開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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