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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官(格蘭迪亞)」: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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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迪亞及其領地的執政官'''(英語:'''Th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通稱為'''執政官(The Chief Regent)''',是[[格蘭迪亞共和國|格蘭迪亞]]及其屬地的國家元首暨政府首腦,同時兼任格蘭迪亞國協元首、大不母帝國皇帝等職。基於 |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的執政官'''(英語:'''Th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通稱為'''執政官(The Chief Regent)''',是[[格蘭迪亞共和國|格蘭迪亞]]及其屬地的國家元首暨政府首腦,同時兼任格蘭迪亞國協元首、大不母帝國皇帝等職。基於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執政官由眾議院推選一位具完全行為能力且設籍於本土之公民而成,任期為一年,並同時領導由外務、總務、防務等部所構成的內閣,掌領全國行政權。 | ||
現任格蘭迪亞之執政官為[[沈泰頡]]閣下,他自2022年8月1日起擔任。 | 現任格蘭迪亞之執政官為[[沈泰頡]]閣下,他自2022年8月1日起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