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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迪亞內閣」:修訂間差異

增加 574 位元組 、​ 2024年9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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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行: 第68行:


== 附屬機關 ==
== 附屬機關 ==
格蘭迪亞政府由各個附屬機關(構)所組成,這些分為中央二級及三級機關。


=== 中央二級機關 ===
=== 中央二級機關 ===
格蘭迪亞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中央二級機關,即所稱的「部會」(該詞為中華民國用語,實際上格蘭迪亞在第四共和後已無「會」的編制機關),為內閣直接下轄之機關,其層級高於三級機關,各二級機關的首長為總長(部)或總監(司、局、行、院),得列席內閣會議。
 
現行的格蘭迪亞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 部 ====
==== 部 ====
第82行: 第85行:


=== 中央三級機關 ===
=== 中央三級機關 ===
多為政府各單位之附屬機關,或內閣直屬的附屬機構,其層級小於二級機關,首長不必列席內閣會議。


==== 附屬機構 ====
==== 附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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