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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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 | == 歷史 == | ||
[[檔案:格蘭迪亞歷史年表.png|縮圖|2022年版格蘭迪亞歷史年表,格蘭迪亞共和政府製]] | [[檔案:格蘭迪亞歷史年表.png|縮圖|2022年版格蘭迪亞歷史年表,格蘭迪亞共和政府製]] | ||
格蘭迪亞之歷史,最早可追溯至2015年時成立之大大大堡宮政權。 | |||
=== 第一共和時期 === | === 第一共和時期 === | ||
大大大堡宮正式成立後,於2015年5月20日正式宣布建國,定國號為大大大,發表大大大共和國建國宣言,並由陳小閔擔任首任總統,沈球瓜擔任首任副總統,林翔擔任護國大將軍。七月,大國第一家企業-鳥仔巴開張營業,隔日,國家企業氣死大披薩成立,以販賣披薩為主。同年8月大大大首都正式定都於和協市。 | 大大大堡宮正式成立後,於2015年5月20日正式宣布建國,定國號為大大大,發表大大大共和國建國宣言,並由陳小閔擔任首任總統,沈球瓜擔任首任副總統,林翔擔任護國大將軍。七月,大國第一家企業-鳥仔巴開張營業,隔日,國家企業氣死大披薩成立,以販賣披薩為主。同年8月大大大首都正式定都於和協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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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烏德塔同盟成立,與[[大清和聯合帝國|沃德維順]]、[[蒙萊納瓦聯邦|紐新聯邦]]、[[杜斯格羅桑]]四國同盟。 | 8月1日,烏德塔同盟成立,與[[大清和聯合帝國|沃德維順]]、[[蒙萊納瓦聯邦|紐新聯邦]]、[[杜斯格羅桑]]四國同盟。 | ||
9月1日,格蘭迪亞共和國憲法正式頒布,確立了格蘭迪亞第四共和的體制與憲政 | 9月1日,格蘭迪亞共和國憲法正式頒布,確立了格蘭迪亞第四共和的體制與憲政,26日,格蘭迪亞共和國同玉堂自由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 | ||
2023年1月,執政閣下發布新春談話。 | 2023年1月,執政閣下發布新春談話,同時,當時的內務部進行共和二年格蘭迪亞人口普查,是為第四共和以來的第一次人口普查,惟成效不彰。 | ||
2月,爆發華國秋季政爭及八國公約事件,多國退出八國公約,然格蘭迪亞其實並未在第一時間退出,卻遭[[大清和聯合帝國|大清和]]造謠退出消息與[[八國公約組織|八國公約]]逕自移除格蘭迪亞代表,外務部表示強烈抗議。隨後,3月15日,格蘭迪亞因目標不盡相同與《癸卯二月補充條款》可能干涉格蘭迪亞內政為由,主動退出八國公約組織,同時廢除《九國公約組織加入法案施行法》。 | |||
同月,[[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執政]]頒布內閣、眾議院與大法院之組織條例,確立政府組織之制度化。同時,格蘭迪亞簽訂《微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以該公約再度確立格蘭迪亞主權微國家身份。 | |||
12月,格蘭迪亞通過《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修正了許多問題,並更適合微國家生態,同時確立了以大陸與海洋混合法系為主的法律制度。 | 12月,格蘭迪亞通過《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修正了許多問題,並更適合微國家生態,同時確立了以大陸與海洋混合法系為主的法律制度。 | ||
2024年8月,眾議院通過了《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的第一次修正,同時通過《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等一系列法令,使格蘭迪亞的法治與政制基礎更加確立。 | 2024年8月,眾議院通過了《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的第一次修正,同時通過《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等一系列法令,使格蘭迪亞的法治與政制基礎更加確立。 | ||
== 政治制度 == | == 政治制度 == | ||
{{main|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內閣|格蘭迪亞眾議院}} | {{main|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內閣|格蘭迪亞眾議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