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官(格蘭迪亞)」: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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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後,國號由大大大變更轉變為格蘭迪亞,大大大國家元首也隨之變為為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至此格蘭迪亞執政官以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身分擔任該國協的元首至今。 |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後,國號由大大大變更轉變為格蘭迪亞,大大大國家元首也隨之變為為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至此格蘭迪亞執政官以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身分擔任該國協的元首至今。 | ||
== 共同元首(赫戈斯優德政府主席) == | |||
在《花社條約》簽訂後,格蘭迪亞與[[赫戈斯優德國]]締結為「格蘭迪亞赫戈斯優德」邦聯,依據該條約規定,邦聯的首長為共同元首,在格蘭迪亞為執政官,在赫戈斯優德為政府主席。 | |||
== 歷任執政官 == | == 歷任執政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