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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爾多蘭協定」: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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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爾多蘭協定》'''(英語:'''Agreement of Valdolan'''),全稱'''《瓦爾多蘭諸邦與布里尼亞聯盟的聯合建國協議》'''是一份結合瓦爾多蘭眾諸侯國與布里尼亞部落聯盟集體脫離[[寧華主義聯邦共和國|寧華聯邦]]體系的一份協議,而建國後的名稱叫做「[[大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帝國 | '''《瓦爾多蘭協定》'''(英語:'''Agreement of Valdolan'''),全稱'''《瓦爾多蘭諸邦與布里尼亞聯盟的聯合建國協議》'''是一份結合瓦爾多蘭眾諸侯國與布里尼亞部落聯盟集體脫離[[寧華主義聯邦共和國|寧華聯邦]]體系的一份協議。2022年12月31日集合各地區領導人共同簽署;並於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而建國後的名稱叫做「[[大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帝國]]」 | ||
'''《瓦爾多蘭協定》'''是一份具有憲法地位的文件,是瓦爾多蘭建國的基礎憲制文件,就實際意義上來說可視為'''軍事互助條約'''。 | |||
== 協議背景 == | |||
2022年11月中旬,[[寧華主義聯邦共和國|寧華聯合邦]]前領導人楊棋閔因涉及詐欺及貪汙等罪嫌遭時任國安部長簡宏恩發動「大理花政變」驅趕出境,在事件爆發不久後便引爆建國史上最激烈的政治衝突,同年12月由羅克斯特聯合公國為首的[[恩斯堡王朝|恩斯堡政治集團]]偕同布里尼亞部落聯盟其他構成國突然宣布脫離寧華體系自立門戶,而寧華中央政府隨即在2022年12月末對外宣告完全覆滅,標誌著寧華時代的結束。而'''《瓦爾多蘭協定》'''後續的衍生文件保留了各個組成國語獨立國家近乎相同的自主權,惟外交、內政、國防、文化交由公同的中央政府負責。 | |||
== 內容條款 == | |||
<blockquote>一、為協助維克托民主共和國的發展,維克托民主共和國自公元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起轉讓其領土之治理權予華夏眾聯國,成立「翁屬維克托」。為期一年零六個月。 | |||
二、自公元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起,維克托民主共和國之領土主權歸屬維克托民主共和國,而治權歸屬華夏眾聯國,實行「主治分離」。 | |||
三、自公元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起,「翁屬維克托」乃通行華夏眾聯國之法律。 | |||
四、維克托民主共和國繼續保留政府內部決策權、共治外交權及監察權,其餘權力則轉讓至華夏眾聯國聯邦政府代行。 | |||
五、「翁屬維克托」在華夏眾聯國治理前間,尊華夏眾聯國君主及維克托民主共和國總統為「共位元首」。 | |||
六、基於「翁屬維克托」之特殊性,其直轄為皇家領地,由華夏眾聯國聯邦政府管理。 | |||
七、主治雙方在本條約有效期間內不得自行退出,有違者對方處之。 | |||
八、在雙方皆認為「翁屬維克托」已達到發展目標,可提早結束條約。 | |||
九、本條約按照締約雙方商討並同意後,得以修訂。 | |||
十、本條約自公布日起生效。</blockquo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