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希提亞總轄院
總轄院(日本語:総轄院/そうかついんSoukatsu In,英語:Chief Director Council;RNS代碼:CRTL)為洛希提亞帝國的最高行政機關,前身為國務院,由總轄大臣領導,依據憲法之相關規定向君主負責。一般所稱的「總轄院」狹義上僅指總轄院本部,廣義上則涵蓋由總轄院管轄之各中央機關,俗稱「中央省廳」或「省廳」,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總轄院內部單位與各省廳而使用。
總轄院 総轄院(日本語) Chief Director Council(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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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希提亞總轄院旗 | |
基礎資訊 | |
機關類型 | 中央一級行政機關 |
員額 | 未定 |
授權法源 | 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 |
主要官員 | |
總轄大臣 | 柯龍晋(無黨籍) |
任命者 | 洛希提亞君主 |
任期 | 無限制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23年10月28日 |
前身機關 | 國務院 |
總轄院曾因洛希提亞帝國的國內狀況,設立後同時作為帝國的最高立法及司法機關,後於2024年1月的《皇家新憲》與9月的第一次修憲案通過後,司法權及立法權重新被獨立出來,此後總轄院便被視為洛希提亞帝國的內閣,各省廳大臣被視為內閣成員,稱為國務大臣。
歷史沿革
總轄院最早的概念於2020年大明改制後始出現,時任瑪斯蒂爾政府曾規劃《政議二院非常時期聯合院整合計劃》,但因牽涉到憲法問題,直至2023年增修條文出台前,該計劃長時間處於草案階段,期間組織名稱曾由「聯合院」改為「政議院」、「尚書院」、「太政官院」。
2023年3月1日,《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施行,使計劃的合憲性解套,並正式定名為「總轄院」,同意在規定時期,由國務院、帝國眾議院、裁判院三院合併組成。
2023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將三院之職務轉由總轄院負責。
2024年1月1日,《皇家新憲》取代舊憲法,負責司法權的皇家裁判院從總轄院中獨立復設。
詞源
組成
總轄院由總轄總理大臣(首相)與其他國務大臣(閣僚)組成。但受靜風點行動實施的影響,部分機關實質上處於停運的狀態。
總轄總理大臣
主條目:洛希提亞總轄大臣
總轄總理大臣是由洛希提亞君主直接任命的行政首長,「總轄院本部」一般為總轄與其統領的總轄府的合稱,總轄府除了處理總轄主管的政務之外,還負有協助總轄院制定與調整政策。
- 總轄總理大臣(1名)
- 總轄府內大臣(0~2名)
國務大臣(中央省廳)
洛希提亞帝國總轄院現階段下轄中央省廳為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