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民國
華興民國 (英文:Republic of Huaxing) ,是已經滅亡的單一制由國民大會主導的五權分立的民主共和制之微國家,為華興帝國之前朝。
華興民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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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ublic of Huaxing | |||||||
國旗 | |||||||
政府 | 共和制 | ||||||
• 華興民國大總統 | 孫中分 | ||||||
• 行政院代理院長 | 李煥 | ||||||
立法機構 | 國民大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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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華興民國政體是單一制由國民大會主導的五權分立的民主共和制,更是三民主義之國家。華興國民黨在國家上享有絕對權力,並為領導核心。國民大會是華興的權力中心,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力。國民大會代表由間接選舉所產生,對國家與國民負責,國民大會由國民大會代表組成。國民大會有權決定一切國家事務,決定事務一般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但決定軍事事務和對於憲法的立訂/修改/廢除需要達到2/3以上的代表同意。國民大會召開會議的條件:必須達4/5以上的代表出席大會才可召開會議。國民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國民大會擁有選舉、罷免、創製、復決的權力。
華興民國大總統是華興民國的國家元首及政府首腦。大總統對內是主觀華興民國社會、經濟、政治事務的主導力量,對外則是代表華興民國,簽署或放棄協議等。大總統也是華興的三軍總司令,但其動用軍事權力需要向國民大會報告。大總統可以直接向立法院和國民大會提案。總統每屆任期為一年,無連任之限制。總統有權組建/解散內閣。總統也擁有特赦/減刑的權力。副總統設一席,由大總統佈置具體任務,副總統負責具體執行(若大總統任內死亡,辭職等後繼承總統職位)。
立法
立法院是華興民國的立法機關,掌握立法權。立法院由立法委員和立法院院長組成,立法院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原來,出席人數達全體委員的4/5即可召開會議。立法院的權力如下:(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立法權/審閱政府的文件,立法代表的權力如下:提案權,表決權,聽取權。
司法
司法院掌握華興民國最高的司法審判權,是我國的司法機關。司法院大法官由大總統任命,負責總攬司法院的事務亦有權解釋法律。司法院有權對案件進行合理的審判,司法院可以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進行違憲審查,對於與憲法相抵觸的條款或法律得有權廢除。
滅亡
隨著第五次華微共受侵事件的發生,華興民國成為了反華微共分子的中心,故華興在此事件的威望度大幅下降,反華微共分子還佔據了華興國民大會的席位。時任副總統李浦生因為被揭發其與反華微共組織合作關係而宣布退休並退出微國圈,在缺乏重要領導層情況下,華興政府運作已經陷入癱瘓狀態。
儘管總統孫中分積極打壓反華微共分子,但華興此時已是破敗不堪。2023年7月7日,華興民國滅亡。
2023年8月20日,華興帝國成立,帝制政府繼承華興民國政府一切權利,包括華微共的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