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莒光聯合條例
![]() 2017年莒光聯合條例重製電子檔 | |
類型 | 國家合併條約 |
---|---|
狀態 | 已失效 |
起草完成日 | 2017年1月26日 |
簽署日 | 2017年1月28日 |
簽署地點 | 高雄市 |
生效日 | 2017年1月28日 |
失效日 | 2018年2月05日 |
簽署者 |
![]() ![]() |
2017年莒光聯合條例是紅花坂帝國與莒夏帝國於2017年1月28日簽訂的條約。
歷史背景
條約內容
前言
鑑於紅花坂帝國與莒夏帝國之間的歷史淵源與友好關係,並基於促進和平、繁榮與共同發展的目標,雙方同意簽署本條約,以確立兩國合併為聯合帝國。
第一條 合併與成立
自本條約生效之日起,紅花坂帝國與莒夏帝國正式合併,成立聯合帝國。 聯合帝國將擁有統一的中央政府,並制定新的聯邦憲法。
第二條 政治與治理
聯合帝國設立聯邦議會,由原紅花坂帝國與莒夏帝國代表共同組成。 原兩國的元首將成為聯合帝國的聯邦委員會成員,並參與國家決策。 地方政府將保留部分自治權,但須遵循聯合帝國的法律與政策。
第三條 軍事與防務
聯合帝國將建立統一的國防軍,負責維護國家安全。 原紅花坂帝國與莒夏帝國的軍隊將整合為聯邦軍,並接受統一指揮。 聯合帝國承諾維護區域穩定,並與國際盟友保持合作。
第四條 經濟與貿易
聯合帝國將採用統一貨幣,促進經濟一體化。 兩國的貿易與市場將全面開放,消除關稅與貿易壁壘。 聯邦政府將提供經濟支持,促進各地區的發展與繁榮。
第五條 文化與教育
聯合帝國尊重並保護紅花坂與莒夏的文化、語言與傳統。 設立聯邦教育委員會,推動兩國學術與人才交流。 聯邦政府將促進文化融合,鼓勵各族群共同發展。
第六條 司法與法律
聯合帝國將制定新的聯邦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原兩國的法律體系將進行整合,以確保法治統一。 聯邦法院將負責處理成員區域之間的法律爭端。
第七條 條約生效與修訂
本條約需經紅花坂帝國與莒夏帝國各自的立法機構批准後正式生效。 若有必要,聯邦議會可對本條約進行修訂,並需經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本條約一經生效,即對聯合帝國內的各成員地區具法律約束力。
結語
本條約象徵著紅花坂帝國與莒夏帝國的深厚友誼與合作,雙方將攜手共進,共創繁榮與和平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