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增加 15 位元組 、​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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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閣 ===
=== 內閣 ===
[[格蘭迪亞內閣|執政官與其內閣]],又稱格蘭迪亞政府,由眾議院選出的執政官領導,其任命的內閣官員稱為政務官,內閣下設外務、總務、防務等部。
[[格蘭迪亞內閣|執政官會同內閣會議]],又稱格蘭迪亞政府,由眾議院選出的執政官領導,其任命的內閣官員稱為政務官,內閣下設外務、總務、文教、防務等部。


執政官得召開內閣會議,共同商議國家大事,執政官若不能履行其職責,內閣應召開會議推選一政務官暫時代行執政官之職務。
執政官得召開內閣會議,共同商議國家大事,執政官若不能履行其職責,內閣應召開會議推選一政務官暫時代行執政官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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