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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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大大共和國政府宣布其為代國歌。自2022年8月,格蘭迪亞共和政府定為正式國歌並使用至今。<blockquote>'''卿雲歌''' | 2021年,大大大共和國政府宣布其為代國歌。自2022年8月,格蘭迪亞共和政府定為正式國歌並使用至今。<blockquote>'''卿雲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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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雲爛兮,糺縵縵兮。 | 卿雲爛兮,糺縵縵兮。 | ||
日月光華,旦復旦兮。 | 日月光華,旦復旦兮。 | ||
日月光華,旦復旦兮。</blockquote> | |||
日 | == 紀年、曆法與節日 == | ||
== | === '''紀年與曆法''' === | ||
格蘭迪亞官方採用「共和」紀年,於官方書信公文中使用;民間則使用通用共和紀年、民國紀年與西元紀年。 | 格蘭迪亞官方採用「共和」紀年,於官方書信公文中使用;民間則使用通用共和紀年、民國紀年與西元紀年。 | ||
格蘭迪亞官方採用公制曆法,即現行世界通用之西曆、陽曆、格里曆,以格林威治東八區(UTC+8)為標準時;民間陽曆外,亦通用陰曆(農曆)。 | 格蘭迪亞官方採用公制曆法,即現行世界通用之西曆、陽曆、格里曆,以格林威治東八區(UTC+8)為標準時;民間陽曆外,亦通用陰曆(農曆)。 | ||
== | === '''節日''' === | ||
格蘭迪亞之主要節日 | 格蘭迪亞之主要節日,包括放假和不放假的法定紀念日與節日,以及常見的傳統節日。大部分的節日與慶典主要融合了國內各族群文化及紀念歷史事件的發生。由於格蘭迪亞實施周休二日,故每週六、日皆放假,屬於國定假日。 | ||
另外,由於格蘭迪亞地處台灣島上,且國民大多也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於中華民國就業或就學,故即便格蘭迪亞政府訂定該節日放假,而中華民國並未訂定該日放假,大多數國民仍需要上班上課,而反之亦然。 | 另外,由於格蘭迪亞地處台灣島上,且國民大多也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於中華民國就業或就學,故即便格蘭迪亞政府訂定該節日放假,而中華民國並未訂定該日放假,大多數國民仍需要上班上課,而反之亦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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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眾議院通過了《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的第一次修正,同時通過《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等一系列法令,使格蘭迪亞的法治與政制基礎更加確立。 | 2024年8月,眾議院通過了《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的第一次修正,同時通過《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等一系列法令,使格蘭迪亞的法治與政制基礎更加確立。 | ||
== 地理與水文 == | |||
'''格蘭迪亞本土'''位於台灣台北信義南港之交,橫跨日治時期中坡、後山埤兩個大字,比鄰南港山系,位處四獸山腳下,境內有後山埤等埤塘,鄰近有東新埤、永春埤等埤塘並有虎山溪一路自後山流經,距基隆河約2公里。 | |||
'''後山'''則位於四獸山上,為我國南方後山人煙稀少之處,環境清幽,溪水流潺,林木眾多,是大台北都市水泥叢林中難得之綠蔭森林,至高點南港山主峰海拔375.8公尺,山頂有一等三角點,離基點不遠處則為著名之「九五峰」。修築有登山步道供大眾休閒登山娛樂,境內有虎山溪、豹山溪等溪流,並有永春埤自然公園等其中。 | |||
特殊集體'''鞐蘭'''位於台灣雲林,地處嘉南平原,境內有嘉南大圳支流流經,並盛產蒜頭稻米等作物,為富饒之農地,廉使行省臨近高鐵雲林站及中科虎尾園區,為近日開發重鎮。 | |||
== 政治制度 == | == 政治制度 == | ||
格蘭迪亞是一個議會共和制國家,依據2023年12月《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及2024年8月通過之《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格蘭迪亞共和政府為格蘭迪亞共和國的唯一中央政府,為全國事務主管機構,負責全國事務,推行國家憲法和適用全國的法律、負責國防、外交以及代表格蘭迪亞和其他國家簽署條約等。 | |||
[[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執政官]]為格蘭迪亞之國家元首並掌握行政權領導內閣,眾議院掌握立法權,大理院掌理司法權及憲法解釋權。 | [[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執政官]]為格蘭迪亞之國家元首並掌握行政權領導內閣,眾議院掌握立法權,大理院掌理司法權及憲法解釋權。 | ||
=== | === 政府體制 === | ||
{{main|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內閣|格蘭迪亞眾議院}}[[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為格蘭迪亞共和國及其屬地、國協之最高領袖,對外代表格蘭迪亞共和國,同時兼以大不母帝國皇帝身分對不母列島實施統治權。 | |||
[[執政官(格蘭迪亞)|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為格蘭迪亞共和國及其屬地、國協之最高領袖,對外代表格蘭迪亞共和國,同時兼以大不母帝國皇帝身分對不母列島實施統治權。 | |||
執政官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 | 執政官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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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府為格蘭迪亞元首之幕僚單位,原稱總統府、大大大堡宮,專責處理執政有關行政事務。成立於2015年間,為我國歷史最悠久的政府機關之一。 | 執政府為格蘭迪亞元首之幕僚單位,原稱總統府、大大大堡宮,專責處理執政有關行政事務。成立於2015年間,為我國歷史最悠久的政府機關之一。 | ||
[[格蘭迪亞內閣|執政官會同內閣會議]],又稱格蘭迪亞政府,由眾議院選出的執政官領導,其任命的內閣官員稱為政務官,內閣下設外務、總務、文教、防務等部。 | [[格蘭迪亞內閣|執政官會同內閣會議]],又稱格蘭迪亞政府,由眾議院選出的執政官領導,其任命的內閣官員稱為政務官,內閣下設外務、總務、文教、防務等部。 | ||
執政官得召開內閣會議,共同商議國家大事,執政官若不能履行其職責,內閣應召開會議推選一政務官暫時代行執政官之職務。 | 執政官得召開內閣會議,共同商議國家大事,執政官若不能履行其職責,內閣應召開會議推選一政務官暫時代行執政官之職務。 | ||
[[格蘭迪亞眾議院]]為格蘭迪亞最高立法機關,掌理立法權,由人民選出之議員所組成。 | [[格蘭迪亞眾議院]]為格蘭迪亞最高立法機關,掌理立法權,由人民選出之議員所組成。 | ||
眾議院議員依憲法之規訂得推選出執政官。並得行使罷免、彈劾執政之權。 | 眾議院議員依憲法之規訂得推選出執政官。並得行使罷免、彈劾執政之權。 | ||
大法院及其各級法庭行使格蘭迪亞全國之司法權,大法院及其各級法庭由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非常任法官及法官所組成。 | 大法院及其各級法庭行使格蘭迪亞全國之司法權,大法院及其各級法庭由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非常任法官及法官所組成。 | ||
大法院負責解釋憲法及公務員懲戒,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 大法院負責解釋憲法及公務員懲戒,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 ||
== 外交 == | === 外交 === | ||
{{main|格蘭迪亞外交|}} | {{main|格蘭迪亞外交|}} | ||
格蘭迪亞 | 格蘭迪亞與各國的外交關係是基於相互承認主權與治權的基礎上,締結正式的外交關係;但在有些時候,格蘭迪亞鑒於國際情勢與國內特殊政策,可能會在非官方交流的前提下發展實質外交關係,即以格蘭迪亞經濟文化代表處等名義設立之非官方代表機構。現在的格蘭迪亞共和國擁有45個邦交國,加入6個國際組織與3個同盟組織,並同2個國家互設有非官方代表機構。 | ||
格蘭迪亞的外交,基於2023年12月《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及2024年8月通過之《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應恪守國際規章,本持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之外交政策方針為基本精神與原則,爭取與維護國家之最高利益。 | |||
== 行政區劃 == | === 行政區劃 === | ||
[[檔案:共和三年八月版格蘭迪亞共和國本土行政區域圖.png|縮圖|格蘭迪亞共和國本土行政區域圖]] | [[檔案:共和三年八月版格蘭迪亞共和國本土行政區域圖.png|縮圖|格蘭迪亞共和國本土行政區域圖]] | ||
[[檔案:格蘭迪亞鞐蘭行政區域圖.png|縮圖|格蘭迪亞屬鞐蘭行政區域圖]] | [[檔案:格蘭迪亞鞐蘭行政區域圖.png|縮圖|格蘭迪亞屬鞐蘭行政區域圖]] | ||
第377行: | 第378行: | ||
[[檔案:格蘭迪亞海外直轄領地行政區域圖.png|縮圖|格蘭迪亞海外直轄領地行政區域圖。 值得注意的是,當中直隸太巴塱領地自共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起已經廢止。]] | [[檔案:格蘭迪亞海外直轄領地行政區域圖.png|縮圖|格蘭迪亞海外直轄領地行政區域圖。 值得注意的是,當中直隸太巴塱領地自共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起已經廢止。]] | ||
格蘭迪亞共和國為中央集權制度,依據憲法列舉之疆域、國土疆域法及內務部頒佈之領土疆界布告,可以區分行政區劃為二個層級。 | 依據2023年12月《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及2024年8月通過之《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格蘭迪亞共和國為中央集權制度,依據憲法列舉之疆域、國土疆域法及內務部頒佈之領土疆界布告,可以區分行政區劃為二個層級。 | ||
格蘭迪亞的一級行政區劃可分為2個特別市、1個自治集體、2個省、5個縣市、2個海外領地、4個海外直轄領地及昭南聯合租界;而本土的二級行政區劃則分為5個縣(市)。 | |||
=== 特別市 === | ==== 特別市 ==== | ||
和協市與花社市為格蘭迪亞的兩個首都,同時也是格蘭迪亞唯二設立之特別市。 | 和協市與花社市為格蘭迪亞的兩個首都,同時也是格蘭迪亞唯二設立之特別市。 | ||
第388行: | 第389行: | ||
'''花社市'''則為執政官府及部分中央政府機關所在地,西元2022年建城,2023年格倫迪亞特別市與原奧利薇亞大區花社市合併為花社特別市。 | '''花社市'''則為執政官府及部分中央政府機關所在地,西元2022年建城,2023年格倫迪亞特別市與原奧利薇亞大區花社市合併為花社特別市。 | ||
=== 省 === | ==== 省 ==== | ||
格蘭迪亞下轄兩個省,分別為布丁米亞與奧利薇亞。 | 格蘭迪亞下轄兩個省,分別為布丁米亞與奧利薇亞。 | ||
第395行: | 第396行: | ||
'''奧莉薇亞'''合併自原後埤大區與東北方自治區,為一級本土行政區,下設奧莉薇亞市、後埤縣。 | '''奧莉薇亞'''合併自原後埤大區與東北方自治區,為一級本土行政區,下設奧莉薇亞市、後埤縣。 | ||
=== 海外領地與海外直轄領地 === | ==== 海外領地與海外直轄領地 ==== | ||
法律上,格蘭迪亞之海外組成為海外領地與海外直轄領地。 | 法律上,格蘭迪亞之海外組成為海外領地與海外直轄領地。 | ||
第412行: | 第413行: | ||
'''直隸深澳坑領地''',位於台灣基隆深澳坑 | '''直隸深澳坑領地''',位於台灣基隆深澳坑 | ||
=== 自治集體 === | ==== 自治集體 ==== | ||
'''鞐蘭''',為自治集體,得視為格蘭迪亞境內之特殊屬國,享有獨立自治權,並依據《自治國外交自主權法令》得對外締結關係(但仍未實際行使過該權利)。 | '''鞐蘭''',為自治集體,得視為格蘭迪亞境內之特殊屬國,享有獨立自治權,並依據《自治國外交自主權法令》得對外締結關係(但仍未實際行使過該權利)。 | ||
=== 租借地 === | ==== 租借地 ==== | ||
而'''[[昭南聯合租界]]'''為2022年9月7日起由[[華江斯坦君憲國|華江斯坦聯邦共和國]]、[[格蘭迪亞共和國]]、[[清和聯合王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里格利亞帝國]]、[[赫斯維爾公國]]共同管理之國際租界。昭南聯合租界政府前身為微型國家資訊集散地社團,成立於公元2021年6月底,現今主權由四國共同管理。 | 而'''[[昭南聯合租界]]'''為2022年9月7日起由[[華江斯坦君憲國|華江斯坦聯邦共和國]]、[[格蘭迪亞共和國]]、[[清和聯合王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里格利亞帝國]]、[[赫斯維爾公國]]共同管理之國際租界。昭南聯合租界政府前身為微型國家資訊集散地社團,成立於公元2021年6月底,現今主權由四國共同管理。 | ||